淇县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期)


淇县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期)

一、淇县某外卖餐饮店在经营中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案

2026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表》对淇县某外卖餐饮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经营中存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未分开存放及食品用具、容器、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未严格分开问题。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一款第三项 、第十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淇县某外卖经营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2026年2月27日,淇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对某平台某小吃服务店(网店名称:“某某烤串”)线下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操作台下方柜内发现过期食品原料(生产日期2025年8月19日,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2.5kg,剩余1kg,)。经查,该原料已开封使用并销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淇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供稿:餐饮股)

总策划:闫守军

审   核:马国亮

总编辑:高   原

编   辑:王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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