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规专题解读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等
监管新规专题解读培训课程大纲
——主讲人:于凯惠
解读新规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
《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课程背景
当前我国金融行业迈入数字化规范发展、全面从严监管的新阶段,顶层监管政策持续迭代升级,为行业合规发展划定全新准则。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实现各类金融活动监管全覆盖;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统一线上线下同类金融业务监管标准,重点强化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整治,补齐数字化金融监管短板,为金融行业规范化、法治化、数字化发展明确核心方向。
伴随数字经济高速发展,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个人贷款服务、资管产品推广的核心渠道,有效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拓宽了服务覆盖面、提升了金融服务质效。但高速发展过程中,行业乱象与合规风险持续凸显,监管漏洞、业务不规范等问题日益突出,集中体现在三大核心领域:在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领域,行业普遍存在虚假误导宣传、低俗营销、无序竞争、涉嫌垄断等违规行为,部分机构借助短视频、直播、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违规营销,隐瞒产品风险、夸大收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严重扰乱金融营销市场秩序,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在个人贷款业务领域,各类息费披露不规范、不透明问题频发,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综合融资成本披露碎片化、模糊化,导致消费者无法清晰知晓真实借贷成本,滋生大量金融消费纠纷,制约信贷行业健康发展。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信托、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三类核心资管产品长期缺乏统一、专属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相关监管要求分散在各类零散制度文件中,各类产品披露标准不统一、披露内容不规范、披露频次不清晰,存在监管套利空间,投资者知情权难以保障,不利于资管行业规范化、透明化发展。
为系统性化解上述行业痛点、补齐监管短板、统一行业合规标准,监管部门重磅出台《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三大核心新规,全面重构金融网络营销、个贷息费披露、资管信息披露三大业务监管体系。新规落地实施后,对金融机构合规运营、业务流程、营销模式、信息披露标准提出全新硬性要求。为帮助金融从业人员精准吃透新规条款、厘清合规边界、整改存量问题、规避新增风险,特开展本次专项新规解读培训。
课程目标
1、系统解读三大新规核心条款,明晰合规落地标准与红线;
2、结合典型违规案例,掌握处罚追责体系,建立常态化风控思维,规避监管处罚;
3、规范业务实操、统一作业标准;
课程收益
本次培训立足政策落地、业务实操、风险防控、长效发展,兼顾理论解读与实战应用,落实外规内化落地,输出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法,助力参训个人与所属机构双向赋能、全面合规。
课程特点
课程内容凝练聚焦,采用紧凑高效的节奏授课模式,精讲干货。
课程时间
1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
银行各相关岗位人员
课程方式
线上讲授+案例分享+互动交流
课程大纲
第一模块《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第一讲适用范围与监管定位
一、适用主体与适用产品
1、合规营销主体
2、全覆盖金融产品清单
二、禁止服务非法金融活动底线
第二讲主体权责划分——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规边界
一、金融机构:法定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
1、对全部营销文案、短视频、直播话术真实性、合规性终身负责,建立内容事前审核 + 全流程留痕存档制度
2、合作平台准入管理
3、链路管控
4、内部管控
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短视频/社交/理财平台等)四大禁令
三、从业人员个人合规边界
第三讲营销内容合规规范——分品类禁用话术与披露要求
一、通用内容合规总则
1、关键信息
2、禁止信息
3、营销专区分区
二、分产品红线禁令(高频违规点)
1、信贷产品
2、理财/基金/证券/资管
3、保险产品
三、账号名称、商标字号管控
第四讲新型营销专项管控——直播/短视频/算法/私域/骚扰营销
一、直播、短视频营销规则
二、算法推荐合规
三、骚扰营销管控
第二模块《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
第一讲《规定》出台背景
一、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概念
1、2026年2号文明确概念
二、《规定》背景
1、2021年3号文之前
2、2021年3号文规定
3、2025年9号文规定
第二讲《规定》的核心要点
一、核心要点
1、主体闭环
2、场景闭环
3、成本口径闭环
4、操作闭环
5、责任闭环
第三讲《规定》行业落地核心痛点
一、核心痛点
二、梳理10大成本口径争议
1、逾期罚息、违约金
2、保险/理财产品
3、会员费/权益卡费用
4、助贷场景中服务费
5、提前还款违约金
6、信用卡分期业务
7、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的支付手续费/通道费
8、“日利率/月利率”与年化是否需要同时展示
9、线上业务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如何设置符合要求
10、2026年8月1日新规实行前后业务如何界定
第四讲合规判定和实操案例参考
一、合规判定
1、逾期罚息、违约金争议
2、保险/理财产品争议
3、会员费/权益卡费用争议
4、助贷场景中服务费争议
5、提前还款违约金争议
6、信用卡分期业务争议
7、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的支付手续费/通道费争议
8、“日利率/月利率”与年化是否需要同时展示争议
9、线上业务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如何设置符合要求争议
10、2026年8月1日新规实行前后业务如何界定争议
二、实操案例参考
第三模块《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讲《办法》核心要点
一、定期信息披露规则清晰化
二、业绩比较基准及过往业绩披露面临更高合规风险
1、必备披露文件
2、业绩比较基准硬性规则
3、说明书动态更新
三、强制穿透披露,提升嵌套透明度
四、信批渠道统一化与规范化
第二讲禁止性红线(高频违规)
一、八大禁止性红线
所有资管产品信披绝对禁止以下行为,为监管重点核查、处罚高发条款: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隐瞒底层资产风险与产品异常情况;
2、违规承诺收益、保本保收益、变相刚性兑付;
3、违规预测产品实际投资业绩;
4、使用不公允、无可比性数据开展业绩对比;
5、私募产品信息公开或变相公开披露;
6、诋毁同业机构、产品及合作主体,开展不正当竞争;
7、刊载任何机构、个人的祝贺、恭维、推荐性文字;
8、其他监管禁止的信披违规行为。
第四模块新规落地实操方案与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方法
第一讲新规落地实操方案
一、落实外规内化落地
1、内部制度梳理与完善
第二讲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方法
一、自查自纠(checklist)模板
二、整改“四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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