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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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陇西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依法对甘肃梵翊晟商贸有限公司等418户《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证》过期且未申请延续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证》已停止经营的予以注销。
本公告所列经营者享有要求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联系电话:0932-5937061),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来源: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