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
一、法律层面(最高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第九十七条(强制中文标签)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必须:
– 符合中国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无中文标签/说明书或不符合规定 → 不得进口、不得销售 。
🔗 官方原文:
https://www.samr.gov.cn:3030/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6bff4ef87291497fa72949e1fc88efb5.html
二、总局规章(直接管标签)
2.《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00号,2025-03-14发布,2027-03-16施行)
– 适用:境内销售食品(含进口)的所有标识、标签、说明书。
– 核心要求:
– 标识清楚、明显、易辨认;
– 中文标签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
– 进口食品必须按中国标准标注,外文内容必须全部对应翻译成中文 。
🔗 官方PDF全文:
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attach/20253/ed58300458664454a1609c74355cb725.pdf
三、海关总署配套(进口通关必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
第三十条
进口食品包装、标签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与国标;必须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 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文标签必须直接印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
🔗 官方原文: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621202.htm
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0号(标签检验)
– 取消首次进口标签备案,但进口商必须自行审核中文标签合规;
– 海关抽查时,必须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翻译件 。
🔗 官方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1/05/content_5448950.htm
四、核心国家标准(GB,技术底线)
5. 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2025-03发布,2026-03实施)
– 进口预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外文内容必须逐条对应翻译,不得删减、隐瞒(如添加剂、过敏原) 。
6. GB 2805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 营养成分表必须中文标注,格式、数值必须符合国标。
五、一句话总结(你对外沟通可用)
所有进口预包装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合规中文标签(含原产地、境内代理商、配料、营养成分等),外文内容必须完整翻译成中文;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不合规,禁止进口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