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定义汽车"是简单套用智能手机产品营销思维:存在逻辑错位


"软件定义汽车"是简单套用智能手机产品营销思维:存在逻辑错位

软件定义汽车本质是套用智能手机的产品思维,存在明显行业逻辑错位。

       1. 使用属性完全不同。手机属于手持消费电子产品,可玩弄于人们股掌间,使用场景可控,厂商能够自由迭代、远程升级,不存在人身伤亡安全风险;而汽车具备高速运动属性,直接关联公共交通安全,研发、算法推送、功能迭代不能照搬手机行业随心所欲的运营模式。
      2. 高速与低速智驾是两个世界的安全话题。智能汽车高速、低速运行属于两套独立安全体系。车辆撞击动能、弯道离心力、最短制动距离均与车速平方成正比,风险伤害程度随车速提升呈指数级放大,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3. 车辆性能存在客观物理约束。最短刹车距离受路面附着系数、驾乘体感舒适度硬性约束,制动极限无法依靠软件无限制定义,算法调校必须尊重物理边界,不能仅凭软件逻辑随意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