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添加安眠药的鱼饵的鱼流入市场,该如何判罚?

6月12日晚,四川省简阳市市场
监管局发布情况通报
6月12日上午,媒体报道“多家电商平台销售违法添加‘地西泮’的垂钓饵料”,涉及我市新市街道一加工场所。简阳市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第一时间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目前,已查封该涉事场所,对实控人秦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地西泮”来源等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们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前报道:钓鱼窝料掺入管制药品地西泮 加工场所被查处
多平台紧急下架,涉事加工场所当天被查处!针对媒体近日曝光的“含安眠药的鱼饵”,相关部门马上采取行动。此前有报道称,“你吃的鱼可能吃过安眠药”,称有钓鱼窝料非法添加国家严管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也就是安定。
这种所谓“强效窝料”在钓鱼圈十分热销。一次丢几颗就能让鱼群疯狂咬钩!为了卖货,有商家在包装贴上“DXP”字样,暗示产品含有地西泮,多款产品销量高达数万。但地西泮早已被明令禁止用于水产领域。
令人忧心的是,问题饵料钓上来的鱼大量流入市场、被端上餐桌。该物质在鱼体内代谢慢、残留久,人体长期食用会损伤中枢神经,不仅影响儿童大脑发育,还可能导致胎儿畸形。
悟空点评
这个新闻报道有些觉得吃惊,吃了有毒鱼饵的鱼会不会脱离监管,有风险漏洞?这个悟空给大家放心的说一下,是可以追究责任,有据可查的。
一、法律有没有漏洞?没有!其实每个环节都有法律严格固定禁止的。
1.地西泮=第二类精神药品,严格管制,禁止非法买卖、使用、外流。
2.水产全链条禁用:养殖、运输、垂钓饵料一律不准用;水产品中不得检出,零容忍。
3.刑事定性明确:只要把地西泮加入鱼饵、最终可能流入餐桌,就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条)。起刑5年以下;情节严重5–10年;后果特别严重可判10年以上。
4.不是“灰色地带”:不存在“鱼饵不算食品就没事”的空间——只要捕鱼会进入食物链,就按食品安全从严管。
二、为什么会觉得是漏洞?——是有一些监管“缝隙”
5.多头管、都难管:地西泮:公安管精神药品;鱼饵:农业农村管渔具/水产投入品;电商销售:市场监管管平台与商品。部门间衔接不畅、边界模糊,形成“看似有人管、实则没人盯”的真空。
6.垂钓饵料长期被轻视:以前多当“休闲小商品”,没按食品相关投入品严监管,直到形成产业链才暴露问题。
7.暴利驱动+侥幸心理:成本低、利润超50%,线上线下公开卖,包装甚至标“地西泮/DXP”,长期无人深究。
大家可以提提自己想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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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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