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的商业营销,124岁老人赴约领金条,商家的营销套路实在失了分寸
今早,我看到这条消息,差点把吃的饭笑喷出来。
中国的商业营销五花八门,但能想出这种行为的营销,绝对是奇才中的奇才。尤其是下面还有一个备注!
认真的往下看。

在网上刷到一家本地金店活动,活动内容:“年满120周岁凭证件免费领500克金条”的宣传时,很多人只当是博眼球的夸张广告,谁也没料到,当地镇上真有一位124岁的陈阿婆符合条件。晚辈兴冲冲搀扶老人专程前往去兑现,本以为是一场惊喜的兑现,却不想被一句“需老人家长签字”的备注拒之门外。这场看似啼笑皆非的闹剧,撕开了不少商家虚假营销的遮羞布。

从宣传文案来看,这家金店的活动门槛清晰直白,只限定年龄与有效证件,然而,在文案最下面又有一行很小字体作为附加条件。如果不认真看,却很难理解。大多消费者天然会默认上面的条件,只要满足年龄要求,就能顺利兑换礼品。
商家宣传本应给到的基本诚信。然而,有些宣传让人笑掉大牙。陈阿婆耳背行动不便,晚辈特意驱车接送,老人满心期待奔赴活动现场,耗费时间精力,到头来却撞上一个逻辑上根本无法完成的隐藏条款——让一位124岁高龄老人的父母到场签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老人双亲离世近八十年,忽然,才明白这条规则从设立之初,就注定没有任何人能够达成。
从这不难看透商家的小心思:打出赠送大额金条的诱人标语,是为了制造话题、吸引客流、赚取关注度,心里早已笃定本地不存在百岁以上符合条件的长者。即使,有人达到了,可,备注的条款根本没有一个人能达到!他们精心设置一道不可能完成的隐性门槛,看似活动真实有效,实则从根源上规避了兑现福利的可能。这样满是投机取巧的算计,利用大众对福利的期待引流,再用不合情理的后置规则拒绝兑现,把消费者的期待当成流量工具。这种行为在法律角度上讲,这种营销算不算上欺诈?我们不得而知。

这是事后,诸多网友的留言,从留言上看,在这个法制社会里,我们该如何去应对这种带有欺诈行为的营销呢?
尽管,事后经理私下提出赠送金戒指与食用油作为补偿,看似退让,实则是闹剧败露后的缓和手段,依旧回避了宣传与规则相悖的核心问题。倘若当日没有124岁的陈阿婆现身,这套暗藏陷阱的宣传会一直堂而皇之地吸更多的引路人,这样久而久之的,实际上消耗了消费者对门店、对实体行业的基本信任。营销可以创新吸睛,但绝不能依靠文字游戏、隐形套路制造虚假期待,消耗大众的真诚。
这件事也给所有消费者和经营商家提了醒。对经营者而言,引流营销无可厚非,但,想要打响知名度,靠的是实实在在的优惠!真诚服务远比文字套路更长久。设立活动就要做到规则透明、兑现坦坦荡荡!若是无力承担福利成本,大可降低礼品规格、合理设置可行门槛,不必用遥不可及的诱饵欺骗大众。虚假噱头或许能换来一时热度,可,透支的消费者信任,再难挽回。

营销可以吸引睛球,但不能靠挖坑耍人去博得热度;活动可以引流,但,不该拿耄耋老人当烘托话题的工具。靠无解套路空画大饼,用虚假承诺博得大众信任,这点投机取巧的流量,换不来长久生意。玩弄消费者期待、消耗老人善意的商家,再花哨的宣传,也掩盖不住缺失的良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