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端午节粽子等节令食品的消费提示
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端午节粽子等节令食品的消费提示
端午节将至,粽子等传统节令食品迎来消费和制售高峰。为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及规范商家经营,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发布粽子制售与消费提醒,具体如下:
一、理性选购,严把品质关口
选正规场所: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储藏条件良好的商超或信誉好的电商平台购买。尽量避免在卫生条件差、流动摊贩处选购散装粽子,谨防“三无”产品。
慎选鲜亮粽叶:天然粽叶蒸煮后色泽偏暗泛黄,通体翠绿鲜亮的粽叶多经化学浸泡处理,选购切勿贪图外观嫩绿,警惕药剂残留危害健康。
看标签信息:购买预包装粽子时,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执行标准、生产厂家等关键信息,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粽子。
二、规范粽子生产行为,严守食品安全监管
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严禁在粽子等节令食品制售过程中添加非食品原料,严禁使用硼砂等有毒有害物质。
温馨提醒:硼砂,通常为白色粉末状,曾被不法商家用于粽子制作以增加弹性和保质期,但它对人体危害极大。硼砂进入人体后,不易被排出,会在体内不断蓄积。短时间大量摄入,可能引发急性中毒,出现呕吐、腹泻、头晕、头痛等症状,严重时甚至会导致休克、昏迷,危及生命;长期少量摄入,会影响人体的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干扰人体对营养素的吸收,损害肝脏、肾脏等重要器官,还可能对儿童的生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尤其是影响智力发育。
违反法律后果: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一旦发现粽子等节令食品制售过程中存在添加非食品原料、硼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三、履职尽责,接受监督
希望各商家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把控原材料采购关,规范加工制作流程,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确保粽子、艾草青团等节令食品质量安全。同时,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食品消费环境。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粽子等食品,请妥善留存购物票据、订单记录等消费凭证。若购买到不合格粽子产品,或食用粽子后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来源:忻城发布
编辑:吴祖翔
审核:韦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