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销获客违法,保险业人员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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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保险从业者因非法获取客户信息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就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某在从业期间非法获取保险公司客户信息用于销售保单及协助退保,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件事实
判决书显示,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期间,曹某某任职于某公司时,将同伙郝某(已判决)非法获取的客户信息用于销售保单或协助客户退保,非法获利13.78万元以上。
2025年5月,检察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其永久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经审理查明,该行为违反国家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信息数量和情节均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同时判令其永久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几点分析
保险电销以其低成本、广覆盖的特点,长期是寿险、车险业务的重要拓客渠道。但实际操作中,不少从业人员依赖非法购买的客户名单开展营销。这不仅滋扰公民正常生活,也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权益。
从法律层面看,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涵盖获取信息条数、违法所得数额、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个维度。即使是个人从业人员,只要实施相关行为且达到法定标准,同样难逃法律制裁。
对保险机构而言,电销团队的客户信息来源是否合规,需要纳入日常管控。单纯追求业务规模的粗放式获客模式,不仅面临监管处罚,还可能触碰刑事红线。
文章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圈中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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