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市场监管局公布2026年第一批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市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服务型执法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助力打造更高质量、更有温度、更具活力的市场环境,树立“执法+服务”的鲜明导向,既守住安全底线、又助力地方企业纾困解难,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2026年第一批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5日,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检查情况,对平阳县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超过《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最大上浮幅度向市场内租户收取电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平阳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全程跟进指导当事人进行退款工作,当事人最终完成退款比例超99.6%,剩余不足0.4%多收价款因无法退还由平阳局予以没收。基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并退还大部分多收价款,平阳县市场监管局罚服并举,2026年1月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并依法作出罚没合计3.04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规范管理不仅是约束,更是赋能。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服务型执法,平阳县市场监管局精准开展转供电收费规范帮扶工作,实现市场管理效能的有效提升。一是前置普法固底线。将服务窗口前移,开展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的服务型执法。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讲透“严禁在水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政策红线。二是规范公示促透明。指导市场管理方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月公示缴费凭证、分户用量及合理损耗分摊明细,实现收费全程公开、有据可查。三是长效治理护秩序。指导市场管理方畅通投诉渠道,及时组织化解收费纠纷,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秩序。本案中,通过对当事人的多次沟通指导,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既实现了当事人从事后被动处理向事前自查自纠转变,又维护了市场内经营户的切身利益,收获了市场管理方与市场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18日,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生产的若干负压丰胸仪半成品。当事人无法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经查,当事人擅自设厂生产销售上述第三类医疗器械,涉案货值金额0.92万元,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公司委托某广告公司制作虚假广告供经销商在网站上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系初次违法等情节,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平阳县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2月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及罚没合计6.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提交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平阳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考量当事人整改情况、配合调查取证和其经营压力大等情节,同意其分期缴纳罚款申请,目前当事人已经顺利完成前两期罚款的缴纳。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从本案延伸看,部分小微企业因不了解法规门槛而误入歧途。平阳县作为国内按摩器具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部分企业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擦边产品,企图通过虚假广告来掩盖以未经注册医疗器械冒充以按摩器具的违法行为。对此,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既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也做好合规引导:一是通过典型案例宣讲、行业约谈、合规指引等方式,向企业讲清“办证、注册、生产”全流程要求;二是鼓励行业内部举报和同业监督,形成共治格局;三是帮扶有条件的企业依法申证、规范生产,帮助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推动行业从“野蛮生长”走向“有序发展”。
基本案情
2025年12月8日,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对某印业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1日在网店上架销售430页规格的笔记本,在该规格笔记本全部销售后,自2025年11月28日起,将实际发货的产品改为360页规格的笔记本,但未调整网页上关于430页的宣传内容。同时当事人销售的笔记本标签未标注规格尺寸和张数,不符合该产品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QB/T1438-2007的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并主动对产品链接和产品标签做了整改,2026年 2月平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68万元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托监管与帮扶并重模式,整治电商虚假宣传、规范平阳县萧江镇印刷行业经营秩序的典型案例。笔记本作为日常消费用品,市场需求量大,商品宣传参数、产品标签标注直接关系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办案过程中,平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托投诉举报精准查清违法事实,在依法查处企业货不对板虚假宣传、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违法行为的同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行,指导企业完善商品页面信息,参照执行标准规范产品标签标注,帮助企业补齐合规短板,并对企业网店其他产品进行合规排查。同时结合当事人初次违法、主动自查整改等情节依法审慎裁量,严格落实过罚相当、惩教结合执法理念。本案既有力打击了印刷行业电商虚假误导宣传、标识不合规等突出乱象,又通过执法帮扶引导辖区印刷企业树立诚信合规经营意识,推动萧江印刷产业提质升级,对规范地方特色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良好示范警示作用。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20日,平阳县市场监管局在对当事人的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作为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的温州某公司的设立登记存在提供虚假地址材料的行为,平阳县市场监管局同时对两家公司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受委托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在明知委托人提供的场所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的情况下,仍协助其完成登记,收取代理费5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有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等情节,2026年5月平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合计1.55万元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同步开展合规教育,要求其后续代办执照严格核验场地与材料真实情况,规范代理经营行为。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典型的中介机构协助委托人利用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案件,平阳县市场监管局在查办案件时深入践行服务型执法理念,在严格依法办案基础上,精准适用自由裁量,并行开展合规指导,以点带面进行普法宣传。一是落实容错纠错,优化营商环境。将“服务型执法”理念贯穿全过程,通过精准适用裁量规则,避免“一刀切”式的机械执法,有效减轻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负担,给予中小微企业合理的容错空间,构建更加包容、审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转变执法理念,引导合规经营。行政处罚后对企业进行合规指导,标志着行政执法理念从传统的“一罚了之”向“惩教结合、刚柔并济”转变。“三书同达”制度为企业提供靶向整改方案,防范法律风险复发,也能有效帮助企业及时修复信用。三是发挥警示效应,促进行业规范。本案发生后,平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本地中介机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报相关案件处罚情况。以案释法的方式,达到了“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源头治理效果,推动整个登记代理行业走向规范化发展。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16日,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称平阳县某食品厂生产销售无蔗糖沙琪玛未标注“蔗糖”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经核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无蔗糖沙琪玛,未标注“蔗糖”含量,该产品实际未添加蔗糖,当事人能提供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之情形,认定属于标签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改正。当事人积极配合整改,且存在“首次违法”、“情节轻微”清单情形,2026年3月平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典型意义
近年来,辖区投诉举报量及职业索赔人占比持续攀升。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人对当事人标签不合规的投诉后,迅速核查生产工艺、原料采购等环节,确认产品安全,仅存在标签未标注“蔗糖”含量的瑕疵,平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对企业开展“一对一”合规指导,详解GB7718-2011标准,指导完善标签标识,从源头防范风险。案件办结后,平阳县市场监管局启动“回头看”,跟踪帮扶企业整改标签、优化工艺,并针对职业索赔人可能利用的标签问题提供预防性指导,开通帮扶专线,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此举既维护法律权威,又通过“容错纠错”为市场主体预留整改空间,实现执法温度与尺度统一。接下来,平阳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践行“监管为民”理念,以柔性指导筑牢合规防线,以包容审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