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开出网络餐饮新规首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2026年6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3号)正式施行。高邮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响应,紧扣新规核心要求,对全市网络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合规性检查,高新区分局于近期发出新规施行后的首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执法人员在排查中发现,某奶茶店线上平台公示的店铺名称与线下实体门店招牌不一致,该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四十二条,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商户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指出违规情形,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确保线上信息与实体门店信息完全对应,实现经营信息透明可溯。

工作中,执法人员坚持“监管与引导并行、处罚与教育结合”的理念,现场向商户负责人逐条解读新规细则,重点围绕线上信息公示、外卖食安封签使用、食材储存管理等环节进行讲解,分析违规操作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并逐一解答商户疑问。该商户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今后将主动加强新规学习,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行为,切实做到合规经营。
下一步
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将以“339”工作法为抓手,持续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力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联动检查,紧盯线上信息公示、食安封签使用、后厨环境卫生、食材储存条件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违规行为;另一方面,深化普法宣传和行政指导,通过上门服务、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新规要求在全市网络餐饮行业落地见效,引导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供稿:高新区分局 朱傲雪
编辑:龙瑛婕
审核:吴星
终审:遇宝新
高邮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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