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营销监管再升级:关于香港保险,监管文件里有几个关键词值得关注
2026年6月22日 · 海外视点智库
01 八部门新规:保险营销,哪些话不能乱说
2026年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首部针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系统性监管文件,覆盖银行理财、基金、保险、贷款、私募等全品类。其中,与保险营销直接相关的核心禁令包括:
禁止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保险产品的收益与存款、银行理财等金融产品进行简单类比,制造”收益更高”的误导。
禁止使用诱导性用语
“低风险””高收益””低门槛””无成本”等词汇,明令禁止出现在任何保险产品网络推广中。
禁止保本承诺与收益保证
不得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消费者承诺保本、固定收益,或限定损失金额与比例。
禁止引用未经核实数据
营销内容引用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使用模拟业绩、个别时段表现误导投资者。
监管文件还明确要求: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上的营销人员,必须使用经金融机构审核确定的合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这意味着,无论信息通过什么渠道传播,源头合规是第一责任。
02 监管重拳:违规跨境营销的代价
就在八部门新规发布后不到一个月,2026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央行等八部门,再度联手对跨境违规行为”亮剑”——对富途、老虎证券、长桥证券三家跨境互联网券商开出天价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针对的是这三家机构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但相关报道同时指出:保险领域同样适用同样的监管逻辑——持牌机构、保险从业人员超出业务范围宣传、推介、销售境外保险产品,同样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 一个关键的法律常识
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必须亲自赴港签署保险合同。若在内地投保香港保单(业内称为”地下保单”),属于违法行为,不受内地法律保护。这一点,无论市场如何变化,始终是铁律。
03 内地赴港投保的合规边界在哪里?
监管并非否定香港保险本身,而是针对违法违规的营销与销售行为。那么,合规的内地居民赴港投保,应该了解哪些边界?
合规前提亲自赴港签约——这是香港保险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任何”境内投保”的承诺均存在合规风险
合规前提持牌机构与持牌代理人——确认销售人员持有香港保险牌照,可通过香港保监局官网核实资质
合规前提合法资金来源——跨境资金往来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合规前提真实需求导向——投保决策应以个人实际保障/财务需求为出发点,而非营销话术驱动
04 读懂监管信号:消费者应该怎么做
金融监管的每一次升级,核心目的都是保护消费者。具体到香港保险这个领域,有几点值得每一位读者认真对待:
• 警惕高收益话术:任何以”高收益””比存款划算””保本高回报”为卖点的保险营销,都已触碰监管红线,应主动核实信息来源;
• 核实产品资质:了解拟购产品是否在香港保监局正式注册,销售机构是否持有相应牌照;
• 区分法律保护范围:香港保单受香港法律保护,不受内地法律保护——这是双刃剑,意味着权益维护需要遵循香港法规体系;
• 重视合同条款: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特别是保险责任、免责条款、退保价值等关键信息,不要依赖营销人员的口头承诺。
香港作为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其保险市场拥有超过180年历史,产品种类丰富、监管体系完善。对于有真实跨境保障需求的家庭,了解规则、理解风险、理性决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全之选”。
扫码进群 ·了解更多海外资讯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或税务建议。跨境财富管理涉及复杂因素,决策前请咨询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顾问。本公众微信平台“海外视点智库”所载的资料及说明只可作一般性参考资料来阅读。“海外视点智库”不会就文章内资料、或因使用此等资料之正确性、准确性、可靠性或其他方面所导致的后果作出任何保证或其他声明。“海外视点智库”有酌情权随时删除、暂时停载或修改本账号上的各项资料而无须给予任何通知或理由。若资料内容涉及产品资料,一概只可作一般性参考且并非适用于各产品及服务的所有条款及细则。详细资料请参阅有关产品及服务之协议。本文内容仅供内部参考及培训使用,并不构成任何法律、税务、投资或其他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