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营销人的朋友圈长这样,很丢人吗?


一个营销人的朋友圈长这样,很丢人吗?

做了很多年营销,在广告公司写文案,也在甲方市场部做商业,按道理,我应该是最会“演”的那群人之一。

但认识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的朋友圈经营得一塌糊涂。没有精修的美照,没有加班打卡,没有方法论输出…大部分时候就是些生活碎片,遛弯路上拍到的猫猫狗狗,随手拍的天空,饭,吃很多好吃不修边幅的饭。

或许你会问,你做营销的,怎么不立个人设?

可能恰恰是因为做这行太久了,太知道“人设”是个多累的东西。帮品牌演了一整天,下班了还得演自己?这事儿我不干,生活里,我只想逃离剧本,回归生活本身。

这,有点矛盾吧?

我们做营销的,天天琢磨怎么给品牌立人设、讲故事;但我们自己,却比谁都反感“演”。朋友圈里晒出来的精致,我们知道背后有多少摆拍;那些爆款金句,我们知道是第几版改出来的;那些“不忘初心”的品牌宣言,我们见过PPT里删掉的一百个版本。正因为太熟悉这套剧本了,所以在生活里,我只想逃。

但这恰恰让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我们反感的从来不是“演”,而是拙劣的、虚假的、不由分说塞给我们的剧本。而那些真正让人心甘情愿买单的营销,那些让人产生强烈身份认同的品牌,它们根本不是叫卖。它们是在你心里,悄悄导演一场你心甘情愿想演下去的“剧本杀”。

首先你要理解,你不是在卖产品,你是在分配角色。

我们先把时间拨回几百年前。那时候,世界上没有营销。有的只是“交换”。我家有米,你家有羊,交换,完成。后来,东西越来越多,就有了“推销”。“我的米更香,我的羊更肥,选我!”再后来,产品爆炸了。你的米香,他的米也香;你的羊肥,他的羊更肥。这时候怎么办?答案藏在人类大脑的深处。斯坦福大学的神经科学研究发现,当我们做购买决策时,大脑中最活跃的不是负责理性计算的区域,而是负责社交和情绪的区域。什么意思?我们不是在买东西,我们是在买“我是谁”。你买的不是一件299元的白T恤,你买的是“我是一个极简且有品味的人”。你买的不是一杯38元的星巴克,你买的是“我属于这个城市里忙碌而体面的白领群体”。你买的不是一辆30万的特斯拉,你买的是“我是一个拥抱科技、关心地球的先锋者”。所以,营销的本质就变了。你不是在卖产品的功能,你是在给用户分配一个他渴望扮演的角色。这就是“剧本杀”的开始。每个消费者走进你的“剧本”时,心里都有一个没说出口的问题:在这个故事里,我是谁?

而好的营销,是给足“角色扮演”的道具。

理解了这一层,我们再回头看那些经典的营销案例,一切都不一样了。案例一:耐克在卖什么?耐克卖的不是鞋,不是运动服。它卖的是一个角色:“逆袭者”。当你在耐克店里拿起一双鞋,你拿起的不是橡胶、皮革和气垫。你拿起的是那个“每天凌晨五点起床训练,最终逆袭成冠军”的自己的缩影。那句“Just Do It”,翻译过来其实是:别想了,开始演吧。

案例二:苹果在卖什么?苹果卖的不是手机,不是电脑。它卖的角色是:“反叛的天才”。还记得那个经典的《1984》广告吗?一个女子冲进灰色的、沉闷的会场,掷出铁锤,砸碎了屏幕。苹果在说:穿上这件战袍,你就是那个挑战平庸世界的异类。

懂得用户不买产品,却买“角色蜕变”,就对营销理解更深了一层。我们做营销前,要先设想问自己一个问题:什么样的角色,用户才愿意买单?答案是:能让用户完成一次“角色蜕变”的角色。请注意,这不是简单的“你很有品味”,而是一场身份跃迁。剧本一:从“局外人”到“圈内人”星巴克刚进中国时,很多人进去要点“大杯拿铁”,结果店员说:“你好,是Grande拿铁。”当年多少人因为这个中杯、大杯、超大的命名方式感到困惑甚至愤怒?但后来呢?当你能脱口而出“Grande拿铁不加糖”,你突然发现,你完成了角色升级——从那个手足无措的新人,变成了这个第三空间里的老手。你买了什么?买的是“我属于这里”的身份感。

剧本二:从“普通人”到“英雄”多芬的“真美行动”为什么能成为经典?因为它找到了一个强大的反派:传统审美对女性的物化和压迫。然后,它把武器交给了每一个普通女性:你不需要变成超模的样子,你真实的样子,就是美。于是,当一个女孩选择多芬,她不是在买一瓶沐浴露,她是在拿起对抗整个畸形审美的盾牌。那一刻,她是自己的英雄。

剧本三:从“当下的我”到“理想的我”得到APP,卖的是知识吗?不完全是。它卖的是一个角色:“终身学习者”。当你在朋友圈分享一门课,那张电子勋章不是在说“我学了经济学”,而是在向所有好友宣告:看,这就是那个每天都在进步、大脑时刻在线的我。你支付的不是199元,你支付的是成为“理想中那个自己”的门票。而你的剧本,主角必须是用户本身。讲到这,你可能兴奋了:“我懂了!我要给我的品牌写一个英雄拯救世界的剧本!”

别急。这是90%的营销人会犯的致命错误:把品牌当主角。

看吧,大多数广告都在说:我很强、我很好、我很牛、选我选我选我。这就像一场剧本杀,DM自己演了三个小时,所有玩家坐在那看,最后还要收每人200块钱。你觉得玩家会爽吗?好的“剧本杀营销”,有一条铁律:品牌永远只能当配角,最多当个引路人。

你是《哈利·波特》里的邓布利多,不是哈利·波特本人。你是《星球大战》里的欧比旺,不是天行者。你的任务只有一个:发现用户、召唤用户,然后递上他们需要的道具或秘籍。然后,退后一步,把聚光灯让给用户,让他们去成长、去战斗、去蜕变。然后呢?然后,他们会感谢你,会记住你,会在下一次需要踏上征程时,再回来找你。

我时常用一个方法论,检验我的剧本。我的“剧本”到底行不行?我会提前问自己三个问题:第一问:看完我的产品页,用户是记住了我,还是在他脑海里看见了自己?如果他的第一反应是“这个产品不错”,你的剧本不及格。如果他的第一反应是“对,这就是我”,恭喜你。

第二问:用户使用我的产品后,他会在什么场景下,扮演一个什么样的“新角色”?比如,喝了这杯咖啡,他不止是不困了,他是在扮演“那个精力充沛、掌控全场的项目负责人”。穿上这件西装,他不止是暖和了,他是在扮演“那个值得信赖的合伙人”。第三问:当用户向朋友推荐我的产品时,他说的第一句话会是什么?他如果说“这个东西特别好用”,那你还停留在传统时代。他如果说“这个东西特别适合你”,那你在帮他分配角色。他如果说“我用完这个,感觉自己不一样了”,那你的剧本,成了。

好了,回到当下,我理解,现在做营销很难。流量越来越贵,注意力越来越碎,算法越来越难琢磨。但你有没有发现,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能够穿透噪音的,从来都不是更大声的叫卖。而是那些能够触动人心、让人代入的“故事”。你也许会说:这都是虚的,能落地吗?其实,当你开始思考“我能让我的用户扮演什么新角色”时,落地就开始了:你的产品设计,不再是功能堆砌,而是角色道具。你的品牌内容,不再是自嗨宣言,而是角色台词。你的用户运营,不再是流量转化,而是帮助用户完成角色的成长线。著名营销人塞斯·戈丁说过一句话:营销,不再是关于你制造的东西,而是关于你讲述的故事。今天,我把这句话稍微改写一下,作为我们这次“剧本杀”的结尾:营销,不是告诉用户你的产品有多好。而是帮用户演好他想成为的,那个闪闪发光的自己。入戏了吗?祝你,开本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