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金融业、医药产业等,扩大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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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院校、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对外开放试点。 -
支持北京提升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水平,推动数字经济、医药健康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举措先行先试。 -
推动全面升级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服务业领域加大对港澳投资者率先开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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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善监管协作和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支持更多外资机构利用包括国债期货在内的风险管理工具,加强金融风险管理。 -
支持外资机构依法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 -
优化跨境业务管理,为重点外资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 -
引导境内银行对大型外资企业推出“代客制单”国际结算单证服务。 -
优化交易所上市申报前预沟通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在境内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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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研究出台药品分段生产实施细则,便利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生物制品、化学药品跨境分段生产。 -
抓紧研究报批进一步扩大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试点区域范围。 -
支持保险公司将更多创新药械纳入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持续鼓励优质创新药械进入我国市场。 -
搭建行业协作平台,便利外资企业生产的药品进入药品零售渠道。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叶衫芸
校审:唐灿 陶可
审发:吴秋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