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喝不上头”不是营销噱头,是触碰法律红线


“好喝不上头”不是营销噱头,是触碰法律红线

一句“怕上头,就喝老榆林”,成为老榆林酒多年的营销标签,凭借直击消费者饮酒痛点的话术收获流量。但这句深入人心的广告语,并非巧妙营销,而是公然违规的虚假宣传。目前,陕西榆林榆阳区市场监管局已介入调查,责令企业全面整改,这起本土白酒广告违规事件,再次撕开酒类行业长期存在的宣传乱象,为整个行业敲响合规警钟。

白酒属于普通食品,不具备任何保健功效与医疗效果。依据《广告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酒类广告严禁明示或暗示饮品具有缓解身体不适、调节身体状态等功效。“好喝不上头、喝多不难受”的宣传话术,本质是暗示该白酒可规避酒后头痛、身体不适等问题,变相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认知,属于典型的违法广告宣传,早已被全国多地监管部门列为整治重点。

值得诟病的是,老榆林酒业并非不知情、无意违规。企业坦言该违规文案早年就被提醒不合规,线上公众号内容虽已下架,却未彻底肃清违规宣传。去年仍通过赠酒活动,向市民发放数百份违规车窗贴,借助私家车流动传播,让违法广告在城区大范围扩散,持续误导公众。明知故犯、整改不彻底、线下监管缺位,充分暴露企业合规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漠视法规的经营心态。

面对舆论质疑与监管调查,企业将整改不力归咎于车主不配合清理车贴,这番说辞难以立足。车体广告由企业主动投放、主动推广,企业是广告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广告投放前的合规审核、投放后的清理管控,都是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将自身合规失职甩锅给普通市民,是不负责任的推诿,更是对法律法规的轻视。

长期以来,不少白酒企业沉迷功效化营销,热衷用“不上头、醒酒快、不伤身”等话术博取消费者青睐,靠打擦边球收割市场,忽视法律底线。这种虚假宣传不仅扰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误导消费者过量饮酒、忽视饮酒危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严重破坏酒类行业的营商风气。

此次老榆林酒业被立案调查,是一次有力的监管纠偏。市场监管部门需以该案为契机,开展酒类广告专项排查,严查各类夸大功效、虚假误导的宣传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杜绝“纸面整改”。

市场竞争终究要靠品质立足,而非违规营销噱头。所有酒类企业都应引以为戒,敬畏法律法规、坚守经营底线,摒弃投机式宣传套路,以合规经营、过硬品质和诚信口碑赢得市场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