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5800万+双五年市场禁入!重磅私募案曝光:利益输送、造假瞒报,暗藏多重刑事风险


罚没5800万+双五年市场禁入!重磅私募案曝光:利益输送、造假瞒报,暗藏多重刑事风险

2026年6月,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开出年度重磅私募罚单,刷新行业处罚纪录!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两家私募机构,因恶意侵害投资者利益、严重违规操作,被监管重罚合计罚没5800余万元,实控人被处以5年证券市场禁入+5年禁止证券交易的“双禁”顶格措施,3名核心责任人同步被罚超百万元。

更关键的是,监管明确表态:该案涉事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相关线索已依规移送公安机关,后续或将启动刑事追责。

很多投资者、私募从业者看完新闻一头雾水:这两家私募到底干了什么坏事?所谓的“利益输送、虚假报送”具体是怎么操作的?仅仅是行政罚款,还是会坐牢?

今天用大白话给大家完整拆解这起年度私募违规典型案,讲清违规事实、监管逻辑、刑事风险,既是投资者避坑指南,也是私募从业人员合规警示。

一、先搞懂:涉事两家公司是什么关系?

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并非毫无关联的两家机构,而是同一实控人控制的关联主体,属于典型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两家公司办公场地、工作人员高度混同,本质上是实控人操控的关联平台,这也是后续利益输送、违规操作的核心基础,方便其闭环操作、隐蔽侵占投资者资金。

二、核心违规事实:两大操作坑惨投资者,全是私募红线行为

结合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案两大核心违法事实,每一项都是《私募基金监管条例》明确禁止的严重违规行为,也是近期国办新规重点打击的典型乱象。

1、花式利益输送:左手倒右手,掏空基金资产

这是本案最核心的违规行为。两家机构利用管理的私募基金,上演“关联交易套利”戏码,专门为自身及关联方牟利,直接损害投资者权益。

具体操作模式非常典型:在2022年、2023年多个时间段,通过旗下不同私募基金互为对手方交易,一只基金低价买入债券,另一只关联基金大幅偏离市场公允估值高价接盘

简单说:用投资者的基金资产“高买低卖”接盘抬轿,把优质收益、差价利润全部输送给自家关联主体,最终所有亏损、缩水全部由普通投资者承担。通过这套违规操作,两家机构非法获利高达2847.6万元

按照私募监管规则,私募基金财产必须为投资者利益服务,严禁为管理人、关联方谋取不当利益,这种自融自用、关联输送行为,是监管明确的“高压线”。

2、全程造假瞒报:虚假报送信息,篡改交易记录掩盖违规

如果说利益输送是侵占投资者利益,虚假报送就是刻意规避监管、掩盖违法事实。

为了不让监管和投资者发现利益输送的违规操作,两家机构恶意篡改144条银行流水、交易记录,同时向证监局、基金业协会报送存在重大虚假记载的备案信息、运作报告

刻意隐瞒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真实情况,营造基金合规运作的假象,属于典型的“知法违法、刻意造假”,主观恶意极大,也是本次处罚从重的核心原因。

三、重磅处罚结果:机构、个人双重严惩,行业清退落地

针对上述两项严重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开出“组合拳严惩套餐”,力度堪称近年私募行业顶级:

1、 机构处罚: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合计罚没5800余万元(含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等额罚款),两家机构均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续基金业协会将按程序注销两家机构的私募管理人登记,彻底清退出私募行业。

2、 核心实控人处罚:顶格罚款100万元,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双重措施,5年内不得从事私募、证券相关业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

3、 直接责任人处罚:2名投资、交易核心员工分别罚款9万元、予以警告,3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超100万元。

这意味着:两家机构彻底告别私募行业,实控人五年内彻底被资本市场封杀,相关从业人员留下终身违法记录。

四、重点普法:不止罚款!本案暗藏三大刑事风险,或面临牢狱之灾

很多人误以为“私募违规最多就是罚款、禁入”,但本次监管明确提及涉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核心原因就是:本案民事、行政违规的表象之下,完全符合多项刑事犯罪构成要件,大概率启动刑事追责。

结合本案事实、刑法及两高私募犯罪典型案例,三大刑事风险清晰明确:

1、 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私募基金资产属于基金财产,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者)所有,管理人仅拥有受托管理权,严禁私自挪用、侵占。

本案中,机构通过关联交易、非标差价交易,刻意转移基金利润、转嫁投资亏损,实质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基金财产,非法获利超28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

根据刑法规定,挪用、侵占基金资金数额巨大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高额罚金。

2、 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私募管理人负有法定信息披露、信息报送义务,必须向监管、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基金运作、交易、关联交易信息。

本案当事人篡改上百条交易流水、银行记录,向监管报送虚假信息,刻意隐瞒重大违规关联交易,属于故意提供虚假财会报告、隐瞒重要信息,严重扰乱金融监管秩序、侵害投资者知情权。

多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侵害众多投资者利益,完全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相关责任人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3、 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本案核心操作是:通过关联私募基金互为对手方,以偏离市场公允价格的方式大额交易债券,人为干预资产定价、制造虚假交易价格,以此转移利润。

这种对倒交易、人为操控交易价格、误导市场定价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操纵市场行为,破坏正常证券交易秩序。涉案交易规模大、获利金额高,符合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责任人可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此之外,若后续核查发现募集阶段存在保本保收益、公开募集、虚构项目等行为,还可能叠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更重罪名。

五、监管释放重磅信号:私募行业严监管时代全面落地

本次重罚并非个案,而是严格落实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典型执法案例。

国办新规明确划出私募行业红线: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虚假披露五类核心乱象。

证监会本次执法清晰传递三大信号:

1、 零容忍清除行业“害群之马”,对利益输送、造假瞒报等恶性违规行为从重处罚;

2、 大幅提高私募违法成本,坚持“罚机构、罚个人、市场禁入、刑事移送”全链条追责;

3、 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凡涉嫌犯罪一律应移尽移,杜绝“以罚代刑”。

六、投资者&从业者必读:避坑与合规启示

对投资者:3个避雷关键点

1、 警惕“关联平台嵌套运作”的私募机构,一套人马、多块牌照的机构极易发生利益输送;

2、 重点核查基金交易对手、底层资产估值,异常高价接盘、偏离市场公允价交易的产品务必远离;

3、 发现管理人信息披露不一致、频繁修改交易记录、刻意隐瞒关联交易,及时维权、举报。

对私募从业者:合规底线不可破

1、 严禁利用关联交易、对倒交易转移基金收益、转嫁亏损;

2、 严禁篡改交易数据、流水,严禁向监管、投资者报送虚假信息;

3、 机构实控人、投资经理、交易员均为追责主体,不仅机构受罚,个人也要承担行政、刑事责任

结语

玖瀛资产、腾创投资案是私募行业从严监管的缩影:过去“靠套路套利、靠造假瞒天过海”的时代彻底终结。私募不是“私人自留地”,基金资产属于每一位投资者,利益输送、虚假造假不仅是违规,更是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

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进该案刑事侦查进展,拆解更多私募违规涉刑典型案例,帮投资者守好钱袋子,帮从业者守住合规底线。

  • 董律微信【1850019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