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三期)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三期)

(微信搜索“同城万源”并关注,近10万本地万源人已关注,每天发布万源相关资讯)

为持续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达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依法查办了一批网络餐饮违法案件,现向社会公布部分典型案例,通过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网络餐饮平台及入网餐饮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

案例一:达川某餐饮店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和提供虚假信息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案

案例类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问题)

案件详情:2026年4月22日,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达川某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平台公示的信息与实际经营信息不一致。平台公示的《营业执照》和《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证》的经营场所为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汉兴北街108号,而实际经营场所和外卖出单地址为“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合梁巷112号”。当事人陈述是自己编的个门牌号码和制作的房产证复印件取得登记地址,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和提供虚假信息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674.6元和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社会影响:本案警示广大市场主体,虚构材料办理登记、线上谎报经营信息,看似钻了空子,实则触碰法律红线。网络食品经营绝非法外之地,唯有真实备案、规范经营,方能行稳致远。

案例二:大竹县某餐饮店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案例类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一店多开、提供虚假公示信息、冒用其他经营者资质信息问题)

案例详情:2026年5月20日,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12345平台转办举报件,在被举报的地址发现同一间门店挂有五块不同的店招。经查,在大竹县观音阁街260号同一经营场所先后在美团外卖和淘宝闪购外卖平台开设五个店铺,除一家店铺仅在淘宝闪购外卖平台公示的地址信息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外,其余均不一致。同时,当事人还存在两家店铺一店多开,一家店铺冒用其他经营者资质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下线违规店铺,及时更新公示信息,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社会影响:本案当事人通过一店多开引流、虚假地址掩身和冒用他人证照背书等手段,构建了一条完整的造假链条,属典型“幽灵外卖”的综合治理样本。案件的成功查办,不仅是对个案违法行为的严惩,更是对网络餐饮领域“幽灵外卖”乱象的一次精准打击,产生了显著的法律震慑与社会治理效果。

案例三:通川区某火锅店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

案例类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原料控制问题)

案例详情:2026年2月24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通川区某火锅店经营的鸭血的检验报告,报告结果检出猪源性成分,未检出鸭源性成分。2026年2月25日,执法人员前往该火锅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并表示不需要复检。经检查,执法人员在厨房冰柜中发现鸭血18盒,现场无法提供鸭血供货商的资质及检验报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4月30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社会影响:此案严厉打击餐饮食材以假充真行为,警醒餐饮商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规范食材采购溯源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提振群众外出就餐信心;同时以案释法形成广泛警示震慑,为同类案件处置提供示范,彰显监管部门守护食品安全、从严整治餐饮乱象的决心。

案例四:开江县某火锅店涉嫌未按规定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案

案例类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及餐饮具问题)

案例详情:2025年9月24日,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对开江县某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筷(餐馆自行消毒)、复用餐碗(餐馆自行消毒)进行了抽检检验。检验报告结果显示样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0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7月09日)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14日对当事人作出了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社会影响:本案中,当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存在交叉感染食品安全风险,且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延续,无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双重违法行为严重损害群众饮食安全与消费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类违规行为,警示餐饮经营主体务必规范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按时办理经营许可延续手续,严守食品安全经营底线。

案例五:渠县某烧烤餐饮店涉嫌超范围经营食品案

案例类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问题)

案例详情:2026年2月4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渠县某烧烤餐饮店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发现,外卖平台和店铺菜单上都列有“捞汁蟹钳”菜品,售价38元;“三文鱼”菜品,售价68元/小份,88元/大份,而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不含生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范围,从事生食类食品制售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立即下架涉案商品、主动停止销售,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对该店不予行政处罚。

社会影响:本案依托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精准出击、闭环处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管联动效能,精准破解餐饮行业常见的超范围经营,具备极强的行业警示价值与执法示范意义。同时,以案释法清晰划定餐饮经营许可红线,纠正餐饮经营者存在的认知误区,明确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具备法定约束力,严禁擅自超范围新增生食、冷食等高风险经营项目,倒逼餐饮经营者主动对照许可要求自查自纠,完善硬件设施、规范操作流程,切实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来源 |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丨万源市起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欢迎投稿丨48444584@qq.com
点击进入万源同城信息平台免费发布
万源传媒网信息平台
每日一推

已关注

关注

重播 分享

万源市起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媒体运营推广、专业演出设备租赁、活动策划执行、广告设计制作“一站式”综合服务,培养专业技能人才,已安全圆满执行上万场活动,得到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信任与认可。已成为万源市辖区及周边县市具有实力的专业演出设备租赁公司。

常年承接:

活动策划|舞台搭建|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各类大中小型活动执行|开盘奠基|体育赛事|会务展览服务|直播摄像|宣传片拍摄制作|模特礼仪|空飘气模|

万源市专业活动演出设备源头公司,各类活动设备齐全,一手设备,一站式服务执行!

专业专注:

庆典活动/企业年会/会务展览/开盘奠基/体育赛事/宴会促销/文艺演出

等各类活动的舞台搭建及设备租赁

设备租赁:

舞台桁架/音响设备/灯光设备/LED显示屏/无人机航拍/摄像器材/婚庆道具

木结构制作/广告喷绘/展示器材/隔离护栏/桌椅帐篷/空飘氢气球/高空彩烟/刀旗拱门

咨询电话:

☎️0818-8842888 📞13551461444(微信同号)

【精彩万源】

巴山画屏 红城万源

推荐阅读

达州2026年中考各录取批次具体时间节点公布
2026年四川高考分数线公布
艺体│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郑重声明:

     本平台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各平台转载和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平台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

     本平台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用户使用这些信息时,需谨慎对待,因用户自身或其他第三方原因带来的风险万源传媒网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商务合作(举报、咨询)电话:13551461444

投稿邮箱:48444584@qq.com

关注我们

用心感受美好万源  用行动传递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