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手!2026年政采整治收官战打响,这四类行为将被重点打击


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手!2026年政采整治收官战打响,这四类行为将被重点打击

政策要点

2026年6月8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这标志着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正式进入收官阶段。

此次整治行动不是临时起意,而是2024年启动的三年整治计划的最后一役。根据通知安排,整治工作从2026年6月中旬启动,至12月底收官,历时约半年。检查范围覆盖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的采购项目,同时将全部社会代理机构纳入检查对象。

通知明确,整治行动分为七个阶段推进:部署启动、自查自纠、重点核查、汇总整改、抽查督查、总结通报和成果巩固。这种分阶段推进的模式,体现了监管部门系统化、规范化的工作思路,既给市场主体留出整改空间,也确保整治不留死角。

主要变化

相比此前的整治工作,此次行动的突出特点是突出”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精准打击。

第一类: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部分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偏袒本地企业,或通过量身定制技术参数、排他性资质要求等方式,排除外地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竞争。这类行为严重破坏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二类:采购代理机构违规行为。部分代理机构违规收取费用,或在保证金管理上做文章——逾期不退、超标准收取等行为时有发生。这些看似微小的违规操作,实际上加重了供应商的经营负担。

第三类: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伪造检测报告、虚假认证、虚构业绩等手段成为部分供应商的”敲门砖”。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权益,更扰乱了正常的采购秩序。

第四类:供应商围标串标恶意竞争。投标文件高度雷同、保证金由同一账户划转等异常现象,是识别围标串标的重要线索。这类行为直接破坏招标的竞争性,使政府采购失去”优中选优”的功能。

行业影响

这场整治风暴对各方主体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对于采购人而言,专项整治释放了明确信号:招标文件必须一碗水端平,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歧视性条款。否则,不仅项目会被叫停,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纪律处分。

对于采购代理机构而言,违规收费的空间已被严格封堵。代理机构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业务流程,确保收费透明、退保及时、操作规范。

对于投标企业而言,虚假材料的代价将显著上升。专项整治明确建立了与公安机关的案件移送机制,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同时,公开曝光制度意味着违法行为将付出声誉代价,在行业内的生存空间可能被压缩。

对于围标串标行为,监管部门的态度更加明确。异常行为分析技术的应用,使得以往相对隐蔽的串标手段更容易被识别。企业再想靠”关系”和”默契”取胜的空间越来越小。

实操建议

面对此次专项整治,参与政府采购的市场主体应该如何应对?

首先,梳理历史项目开展自查。如果企业正在执行或近期执行过政府采购项目,建议对照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逐一排查。发现问题的,主动纠正比被动查处损失更小。

其次,完善内部合规体系。从招标文件编制、供应商资质审核,到保证金管理、合同签订,各环节都要建立规范的台账和审批流程。

再次,重视投标文件的规范性。AI评标技术正在加速推广,投标文件的错漏、异常表述都可能被系统捕捉。供应商应建立文件审核的复核机制,确保投标材料经得起技术手段的检验。

最后,关注处罚信息的公开。专项整治期间,监管部门将定期公布典型案例。研究这些案例,有助于企业了解执法重点,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三年的专项整治即将收官,但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进程远未结束。展望未来,监管趋势已经清晰:法治化、数字化、常态化并重。法治化意味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数字化意味着技术支撑、精准监管;常态化意味着久久为功、不留死角。投标企业只有把合规经营内化为自身基因,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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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综合网络   导航网招标采购平台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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