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底线,共促发展——辽宁电力零售市场“六不准”“六坚持”倡议解读


严守底线,共促发展——辽宁电力零售市场“六不准”“六坚持”倡议解读

前言:

近日,辽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辽宁省电力零售市场规范发展倡议书》(辽电市场管委会〔2026〕1号),面向全省电力零售市场经营主体发出规范发展倡议。倡议书明确提出严守经营底线、牢记“六不准”行为红线,同时提倡行业自律、自觉做到“六坚持”,为辽宁电力零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

为何此时发出倡议?

当前,辽宁电力零售市场正处于快速扩容阶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与此同时,2026年1月1日起现货规则4.0版正式生效,3月1日起国家层面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也将实施。国家能源局明确表示,2026年将进一步规范电力零售市场,通过“立新规、强新序、建新制”,及时修订《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研究出台《电力零售市场基本规则》。

在此背景下,辽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倡议书,旨在引导各经营主体合规运营、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准”——不可触碰的行为红线

倡议书明确要求各经营主体严守经营底线,牢记“六不准”行为红线:

一是不准恶性低价竞争。部分售电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性竞争,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可能导致价格倒挂、企业退市,最终损害用户利益。

二是不准签订“阴阳合同”。即不得以虚假合同掩盖真实交易条件,损害交易对手或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是不准虚假违规经营。包括虚假宣传、不实承诺等行为。当前市场上存在非售电公司人员参与零售市场开拓的情况,其专业能力和风险认知参差不齐,用户切勿轻信不实宣传或虚假承诺。

四是不准私下操纵电价。个别经营主体试图通过串通报价等方式影响市场价格,国家能源局已明确将重点监管此类行为。

五是不准盲目扩张突破市场份额,依靠金融套利。部分企业脱离电力服务主业,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和金融套利,埋下经营风险隐患。

六是不准业务混同违规运营。售电公司应专注主业,不得将不同业务混同操作,规避监管。

这“六不准”覆盖了从价格竞争、合同签订到业务运营的各个环节,为经营主体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

“六坚持”——行业自律的行为准则

在划定红线之外,倡议书还提倡行业自律,自觉做到“六坚持”:

坚持诚信经营,维护用户权益。诚信是市场运行的基石。售电企业应将本企业批发侧单位电量综合购电成本情况告知代理的零售用户,保障用户知情权。

坚持价格自律,合理共享红利。经营主体应合理定价,既不过高损害用户利益,也不过低引发恶性竞争,实现批零两侧合理共享改革红利。

坚持服务为先,提升服务质量。随着固定价格类零售套餐引入价格上下限机制,售电公司依赖信息不对称赚取高额价差的模式难以为继,需转向真实的服务与风险管理能力竞争。

坚持风险可控,稳健合规经营。经营主体应做好签约风险评估,多方了解市场行情和信用情况,合理确定签约价格。

坚持行业自律,共建公平环境。各经营主体应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坚持绿色发展,助力低碳转型。电力市场改革应服务于国家“双碳”战略,推动绿色电力交易,促进能源结构优化。

倡议的意义与展望

此次倡议书的发布,是辽宁电力市场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一方面,它为各经营主体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有助于遏制价格操纵、恶性竞争等乱象;另一方面,它也强化了对零售用户的保护,用户可获得更多知情权和更强保护。

对于售电公司而言,这意味着必须从“赚差价”转向“拼服务”,提升专业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对于零售用户而言,则需要更主动地获取信息、理性决策,不能再盲目签订长期固定价合同。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此前已多次提示市场风险,建议用电企业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售电公司,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市场信息。此次倡议书的发布,进一步将规范要求从“提示”升级为“准则”。

电力市场化改革任重道远。唯有各方经营主体严守底线、诚信自律,方能共建一个公平、透明、健康、可持续的辽宁电力零售市场,让改革红利真正惠及每一家用电企业、每一位电力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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