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欣赏谢娜的嗓音,但她需要靠市场投票决定去留!
昨天刷到的微博讨论,谢娜的演唱会被取消了:

先声明一点,我并不欣赏谢娜的嗓音,如果让我花一千多块钱去听她唱歌,我不会买票。
之所以写这篇文章,也只是看到一场被舆论裹挟出来的无妄之灾。
6月24日,人民锐评发了一篇短评《人民锐评:我们正经历一场流量祛魅》:

四天后,6月28日,谢娜北京演唱会宣布取消、退款。
几个观点,一是、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包括我。
我不是作家,像常有人在私信骂我臭公知,我每次都觉得各位抬举了。
还好现在没有什么“锐评”专门点名我这个不入流的小角色——不然以这套评价,我恐怕也得退网了。
所以,我自是不敢老鸹嫌猪黑。
但我也确实见过很多人,老鸹嫌猪黑,自己大字不识几个,却敢对种种指点江山。
每每见到这种场面,我都会想起鲁迅写过的那种做戏的虚无d。
二是、回到这件事本身来说。
一个非专业歌手能不能站在舞台上挣钱,本来由愿意买票的人和不愿意买票的人共同投票决定。
市场不需要任何人替它做主,它有自我矫正的机制,你票卖得出去,演出就办下去,票卖不出去,下一场自然就办不成。
这是市场逻辑。
不过这次市场甚至没有得到给出答案的机会,主办方备案齐全,大麦正常售票,平台数据公开,一整套商业合规流程已经走完,然后一篇短评出现,四天之内,整个流程作废。
那所谓合理合规,到底意味着什么?
假设合规可以被一篇短评作废,那么备案、审批、批文这些程序,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给主办方一个你已经做对了所有事的确认,还是给监管方一个我们随时可以改主意的弹性?
短评里有个核心词:“祛魅”。
按照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语境,所谓“祛魅”,意思是,前现代人相信世界里充满了神秘力量,需要乞求祭司、巫师、神谕来解释,而现代人相信,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被自己的理性所理解的,遇事可以自己想、自己判断、自己得结论。
即祛魅的主语,必然是思考着的个体自己。
它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它是消费者用脚投票完成的去神圣化,是观众用注意力投票完成的去神秘化,是每一个个体在自己的生活中一点一点把不必要的崇拜剥下来的过程。
它不可能被别人代劳,一个外部跑过来宣布我已经替你们把这件事祛魅了,这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因为这恰恰是附魅的结构:
因为你不再用自己的理性,而是在接受一个外在的裁定。
是祛魅,还在执行一次规训?
这里不言而喻,是借用启蒙传统里最具解放性的一个词,去执行一个反启蒙的动作。
文中把主持人开演唱会和地方天价文旅宣传放在同一段论证里。
何为私人商业行为?
演员、主办方、票务平台、消费者,所有人都是自愿参与,所有的钱都是自己的钱,赔了赚了都是自己的事。
市场不需要谁来指导,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分布式的判断机制,票卖不出去,自然就被市场淘汰了。
如果花的是纳税人的钱,那就不一样了,要进入决算、接受人大审查、需要向公众交代效果。
一个地方花两个亿请明星拍宣传片却没拉来几个游客,这是真正需要被问责的事,但要问责的对象是决策者,不是流量本身。
一旦个体接受了这个捆绑,就等于默认了一个非常关键的让步,消费者对娱乐的自主选择,也归在那种需要被指导、需要被矫正的范畴之内。
而且,演唱会经济本身就是这几年地方最愿意争取的事,毕竟一场大型演出能带动周边餐饮、酒店、交通、零售,这可是真金白银的消费提振。
这两年不少都在抢演唱会落地,如果一边鼓励地方争取演出经济、一边批评演唱会本身是流量虚火,这套逻辑要怎么自洽?
答案是不用自洽,因为它本来就不是论证,是宣告。
像评论里什么硬实力,真本事,经得起时间检验,好的成绩自然水到渠成。
这些词全是被动语态、无主句。
但凡价值判断,总要有判断的主体。
市场里这个主体是消费者用钱投票,审美里这个主体是观众用注意力投票,学术里这个主体是同行用引用投票。
如果把这些机制都悬置了,却没有交代新的判断主体是谁,这又是不是设计?
谢娜只是一个被随手抓来的样本。如果按这套逻辑严格执行,之前包括相声演员等等演唱会都该被取消,他们也都不是专业歌手。
但目前没有,以后会不会有,取决于那个隐形的裁判想点谁。
结尾还是那个观点,我不欣赏谢娜的嗓音,但批评一个艺人和禁止一个艺人,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
前者是观点的争鸣,是文化生活本来该有的样子,后者是外力对市场的覆盖,是文化生活被掏空之后剩下的那个壳。
提升文化水准的方式,从来不是让那些我不喜欢的东西消失,而是让我喜欢的东西有机会被做出来、被听到、被买单。
这是更多元的市场、更清晰的产权、更宽松的表达、更有保障的创作。
祛魅这个词,真正的意思应该是,每个人都有权用自己的理性去判断这个世界,不需要别人替自己代劳。
谁要替谁祛魅,谁就是在附魅。
如果有幸获得你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