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荫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养老领域保健食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林荫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养老领域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全力筑牢保健食品安全防线。

本次专项检查聚焦以老年消费群体为主要目标的保健食品销售店和体验式经营场所,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是严查主体资质:核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有效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设置保健食品专区(专柜)、是否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语。
二是严把产品质量: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非法添加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严管标签广告:排查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注册备案内容一致,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规广告行为,是否存在虚假优惠、欺诈销售等侵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的现象。


此次专项检查中,林荫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多措并举,提升检查效能。一是全面排查,对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二是结合现场普法方式,向经营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规,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在向老年消费者推荐保健食品时,务必做好售前说明,杜绝有夸大功效、误导消费的行为;三是现场向消费者进行消费警示,积极向老年消费者宣传普及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引导其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的功效,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

下一步,林荫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将持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市场尤其是养老领域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宣传保健食品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让“夕阳消费”更安全、更温暖。
供稿:林荫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编辑、初审:黄戎
复审:史春丽
终审:莎初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