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三期)


建湖县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三期)

01

案例一

某外卖餐饮店采购使用农药残留超标食品原料案

案情简介:

2026年3月4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行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时,对某外卖餐饮店制售菜品所使用的茄子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茄子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4月3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外卖餐饮店在采购涉案批次茄子时,未查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明。

当事人采购食材过程中未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原料农药残留超标案件。农药残留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风险点,餐饮环节作为食品进入人体的最后关口,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本案警示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货查验必须“事前做、查到位”,不能以任何理由简化或事后补查,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2

案例二

某外卖烧烤店采购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案情简介:

2026年4月1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夜查”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对某外卖烧烤店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店后厨操作间发现2袋(规格1000g/袋)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为2025年8月5日,保质期为180天的“爽口雪菜”,其中1袋已开封使用,现场称重,剩余重量为460g。截至检查时,以上“爽口雪菜”已超过保质期限。2026年4月17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外卖烧烤店使用以上“爽口雪菜”用于制作“雪菜黄鱼”菜品。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菜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办理中。

典型意义:

本案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夜查”等错时执法手段,打破了部分网络餐饮经营者“夜间执法松、外卖无人查”的侥幸心理,有效破解夜间经营场所监管盲区,彰显了执法靶向性与实效性。与此同时,本案警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从根本上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有“小过错”折射“大隐患”的认知,食品安全底线不容触碰!

03

案例三

某外卖炸鸡店未设置“三防”设施案

案情简介:

2026年3月27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炸鸡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外卖炸鸡店的经营场所厨房入口处未设置防鼠设施,食品加工区域的门窗呈敞开状态,厨房窗户也未安装纱网,“三防”设施设备不符合餐饮行业规范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当事人未按规定设置“三防”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当场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三防”设施缺失违法的典型案例。本案提醒餐饮服务经营者,防蝇、防尘、防鼠的“三防”设施是餐饮服务场所的必备设施,是有效的病媒生物防治措施,更是保障消费者健康饮食的重要环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三防”设施缺失、整改不到位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04

案例四

某外卖小吃店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案

案情简介:

2026年3月1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外卖小吃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外卖小吃店对外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公示的其中1张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显示已超过有效期限。经核实,该店实际从业人员为2人,其中1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加工人员的健康证明已超过有效期限。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健康证明是食品从业人员接触食品的法定准入资格,也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防线。部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可通过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接触传播,增加食源性疾病暴发的风险。本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来源:建湖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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