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国际碳市场-国际自愿碳市场

除了各国政府主导的强制性碳市场外,还存在一个灵活多元的领域——国际自愿碳市场。它允许企业、组织乃至个人通过购买碳信用来抵消自身碳排放,也为各类减排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
今天我们就来系统梳理一下国际上主流的自愿碳市场机制,看看它们各自的特点、运作方式以及中国在其中的参与情况。
一、清洁发展机制(CDM):起步最早的国际合作模式
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诞生于《京都议定书》框架之下,是国际碳市场早期最具代表性的机制之一。
它的运行逻辑并不复杂: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由此产生的减排量经过认证后,形成“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s Reductions,简称CERs)。发达国家可以用这些CERs来抵销自身在《京都议定书》下的减排任务。
CDM之所以能够成立,背后是一个关于温室气体的基本认知——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在大气中充分混合,无论从哪里排放,对全球气候的影响都是一样的。因此,在哪里减排并不改变环境效果,而选择成本更低的地方实施减排项目,反而能降低全球整体的减排成本。
这一机制让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减排行动上形成了互补,也开启了中国参与国际碳市场的早期实践。
二、国际核证减排标准(VCS):自愿市场的质量标杆
国际核证减排标准(Verified Carbon Standard,简称VCS)由非营利组织VERRA负责管理。VERRA的创立可以追溯到2005年,由气候组织(CG)、国际排放交易协会(IETA)与世界经济论坛(WEF)共同推动,其初衷是为自愿碳市场建立一个全球通行的质量保障体系。
VCS的核心产品是“核证碳单位”(Voluntary Carbon Unit,简称VCU),每单位VCU代表一吨经认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或清除量。与CDM相比,VCS覆盖的领域更为广泛,涉及能源、制造、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采矿、农林牧业、草原湿地等,共计49个方法学。值得注意的是,所有CDM体系下的方法学同样适用于VCS项目登记,这使得二者之间保持了良好的兼容性。
VCS的交易场所设在加州-魁北克碳市场体系中,其碳信用也被哥伦比亚、南非以及国际航空碳抵消计划(CORSIA)所认可。
三、黄金标准(GS):不止于减排,更关注协同效益
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简称GS)于2003年由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等多家国际非政府组织发起,是目前全球第二大独立碳信用机制。
GS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不仅衡量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还高度关注项目带来的额外社会与环境收益——例如增加当地就业、改善社区健康条件、保护生物多样性等。这种“协同效益”导向,使GS签发的碳信用在自愿市场上颇受企业欢迎。
2017年,GS进一步升级为“全球目标黄金标准”(GS4GG),推动碳信用签发与《巴黎协定》以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保持一致。目前,GS覆盖的领域包括土地利用与林业、可再生能源、废弃物处置、能源效率等八个方向,其中可再生能源和清洁炉灶燃料转换类项目贡献了约68%的核证减排量。
GS签发的碳信用称为GS VERs,既可以在其官方登记系统内直接交易并实时注销,也可以通过CTX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或通过项目业主和经纪商进行场外协商成交。
截至当前,GS已在全球超过100个国家支持了近3000个项目,累计减少碳排放2.66亿吨,协同效益估值达410亿美元。
四、美国碳注册登记处(ACR):历史悠久的先行者
美国碳注册登记处(American Carbon Registry,简称ACR)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6年,起初是一家温室气体登记机构,2007年成为Winrock International的非营利子公司。2012年,ACR获得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批准,成为加州碳市场认可的抵销项目登记处。
ACR的独特定位在于,它是全球首个独立的自愿碳抵消机制,同时服务于自愿市场和强制履约市场(例如CORSIA)。其碳信用产品分为两种:ACR减排吨(ERTs)和登记处抵消信用(ROCs),均可通过场外或CBL、CTX等交易平台进行流转。
ACR的方法学集中在工业减排、燃料燃烧、土地利用变化、碳封存以及废弃物处置等五大领域。截至目前,ACR已注册686个项目,累计实现减排2.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五、气候行动储备方案(CAR):从加州走向更广舞台
气候行动储备方案(Climate Action Reserve,简称CAR)正式成立于2008年,但其前身可追溯至2001年加州立法推动的早期减排行动登记机构。CAR既是自愿碳市场的登记簿,也被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列为强制抵消项目的登记处之一,同时还获得华盛顿州生态部批准,承担该州官方碳抵消登记职能。
CAR签发的碳信用称为气候储备吨(CRTs),可在其登记系统内划转,也可在CBL、AirCarbon等交易所上市交易。
这种横跨自愿与强制市场的灵活性,使CAR在北美碳市场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六、全球碳委员会(GCC):中东与中国的交集
全球碳委员会(Global Carbon Council,简称GCC)由海湾研究与发展组织(GORD)于2016年建立,是中东和北非地区首个自愿碳抵消计划。
GCC对全球范围内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开放登记。近些年一个值得关注的趋势是,由于VCS和黄金标准不再受理来自中国的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加上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曾一度暂停,国内大量可再生能源项目转而向GCC提交申请。
这使得GCC与中国碳市场的关联日益紧密,也成为中国项目参与国际自愿碳市场的一条重要通道。
附:各大机制核心信息一览
为了方便对比,下表梳理了上述六大机制的交易品种与主要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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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自愿碳市场体系多元、各有侧重,既有侧重早期合作的CDM,也有强调质量与协同效益的GS,还有面向特定区域或灵活兼容的ACR、CAR与GCC。
对于中国的减排项目业主、投资者以及关注碳中和的企业而言,理解这些机制的差异与规则,是参与全球碳交易、实现碳资产优化配置的基础一步。
随着全球碳中和目标的不断推进,国际自愿碳市场还将继续发展和完善。未来,如何进一步提高碳信用的质量、增强市场的透明度、避免 “洗绿” 行为,将是整个行业需要共同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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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笔作轻舟,载星河渡鲸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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