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市场监管局“五一”节日期间广告经营活动合规提醒

“五一”假期将至,为规范节日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博州市场监管部门现就依法合规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守广告内容底线
1. 严禁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不得虚构优惠、虚标原价、虚假打折、虚构现货、夸大功效等。
2. 严禁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品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的绝对化用语。
3. 严禁利用节日噱头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低俗媚俗、恶搞英烈、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
4. 严禁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领导人形象及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二、规范重点领域广告
1. 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宣传治疗、预防疾病功效,不得声称“保健治病”“疗效显著”;普通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疾病治疗功能;严禁利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2. 烟酒类:严格遵守烟草广告禁止性规定,不得变相发布烟草广告。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饮酒,不得出现饮酒动作及无节制饮酒内容。
3. 教育培训:不得对升学、考试通过率、获奖、保过等作出明示或暗示的承诺保证;不得虚构师资、资质、效果,不得利用科研单位、教育机构背书误导。
4. 医美、化妆品:不得宣传医疗功效、虚假美白、速效祛斑、无效退款等;不得使用患者前后对比图虚构效果,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5. 房地产、汽车、金融理财:房地产不得承诺升值、投资回报、零风险。金融理财广告不得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汽车广告不得虚假宣传能耗、性能、配置。
三、规范促销与直播广告
1. 促销活动规则应当清晰、明确、醒目,不得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得限制退换货等合法权益。
2. 直播带货、短视频广告、朋友圈推广等同属商业广告,必须遵守广告法规定,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宣传。
3. 不得利用刷单炒信、虚构流量、伪造好评、编造热销数据。
四、严禁侵权与不正当营销
1. 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他人肖像、姓名、商标、作品等进行广告宣传。
2. 不得贬低其他经营者商品服务,不得进行不正当对比、诋毁。
3. 不得借传统节日、民俗文化进行低俗营销、迷信营销。
五、法律责任提示
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广告监测和巡查力度,对虚假违法广告、低俗广告、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予以公开曝光,并纳入信用记录。
请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电商平台、直播主体自觉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节日市场环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注意甄别广告信息。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发现违法广告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编 辑 | 周 正
校 对 | 杨 晶
审 核 | 刘 凯
监 审 | 蒋 贵 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