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机动车检测服务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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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机动车检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
为维护机动车检测市场价格秩序,确保机动车检测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现对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各机动车检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行业自律,守法诚信经营。
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并在其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价目表要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支付方式等基本标价要素。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
三、严禁价格欺诈。经营者不得以虚构原价,虚假涨(降)价等欺诈行为进行“会员价”“折扣价”等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诱导他人进行交易。
四、不得相互串通,联合涨价。经营者不得以会议、文件、微信群(平台)、口头约定等方式相互串通、合谋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准实施达成横向或纵向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
五、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越权制定行业指导价、参考价等,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行业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市机动车检测经营主体、行业协会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经过自查自纠或提醒告诫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切实维护机动车检测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欢迎广大市民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投诉电话:12345、12315。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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