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治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宜春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违规收费、电梯隐患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物业服务收费不规范问题。物业服务收费未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项目等内容;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代收水电气暖等费用时违规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2.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电梯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开展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未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住宅老旧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

3.广告管理不规范问题。物业服务区域内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擅自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特殊品类广告等违法广告行为。

4.无照经营问题。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经营主体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5.其他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受理电话:0795-12315、0795-7206155

受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文艺东路2号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218室(邮编:336000)

四、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请留存举报证据材料,提供尽量详细的线索,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姓名、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主要情况,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受理单位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2.举报人应当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3.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核查、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价费科

编辑:新闻宣传科

留言投稿方式:ycscjgxwxck@yichun.gov.cn

2026年第78期 总第167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