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信息化建设等市场监管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范围及主要内容

 (招标代理范围: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信息化建设等市场监管类服务采购。

 (招标代理主要内容:完成全过程代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招标代理服务事宜。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

二、遴选内容

  拟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期限内,接受并按照招标人委托对相关招标事宜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资格要求

 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省外在青设立的分支机构须具备工商注册手续);

 2.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

 3.具备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资格(提供财政部门官方政府采购网站上的网络登记网页证明材料),固定办公场所,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存储招标资料、完善的监控设备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附照片),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配备不少于5名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附资质证明);

 4.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未因违规被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证明;无因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被财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提供承诺函);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提交资料要求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体现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且处于有效期内)。(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处于有效期内);

 2.授权委托材料(委托报名时提供):(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代理人权限)。(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办公及人员配置材料:(1)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期需覆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周期)。(2)从业人员相关材料:不少于5名专职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明或专业能力证明材料,以及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税收缴纳证明。(3)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资历证明(需明确为本项目指定负责人,附相关业绩证明);

 4. 信誉及合规性材料:(1)“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2)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招标代理业务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3)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书面声明;

 5. 制度及业绩材料:(1)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复印件(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制度、评标组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2)近3年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代理合同复印件等,每项业绩需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完成时间);

 6. 其他材料:(1)招标代理服务方案(需包含工作流程、质量保障措施、时间节点安排、应急处理预案等)。(2)招标代理服务报价单(需明确计费依据、收费标准、优惠条件等)。(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备注: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递交时间和方式

 递交时间: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上述要求自愿递交资料,递交时间为202643017:00,逾期的不予受理。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资料须胶装成册后盖章并密封提交。(评选结束后,递交资料不予退回)

 地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尕巴松多镇东大街335号

 联系人:李善忠

 联系方式:8592903   13997345089

 六、招标代理机构评选

 资料递交结束后,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信息化建设等市场监管类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选,未中选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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