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及牡丹文化嘉年华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及牡丹文化嘉年华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五一”及牡丹文化嘉年华期间全市价格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经营环境,现对全市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公平、诚信的经营原则,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做好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服务。
三、禁止价格欺诈。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旅游服务市场价格、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酒店宾馆、餐饮门店等开展专项检查,对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打击。
自本次提醒告诫发出之日起,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者积极参与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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