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收展基本法推荐新人奖


营销/收展基本法推荐新人奖

营销推荐新人奖

新人签订代理合同的第115个月,每月按该新人当月FYC的一定比例,向其直接推荐人计发推荐新人奖。

计提系数根据推荐人本人当月业绩情况确定,推荐人本人未达星级人力按非星系数计提,推荐人当月达星级人力可额外享受星级系数加点计提。推荐人或被推荐人当月个人参会率低于60%,不发放推荐新人奖。

推荐新人奖发放期间,若直接推荐人发生职级变动,该奖项继续按上述规定发放;在核发该奖项之前新人或直接推荐人终止代理合同的,推荐新人奖停发。解约营销员重新签约的,其推荐人不享受推荐新人奖(二次入司人员不享受推荐新人奖)。

收展系列推荐新人奖
收展人员向公司推荐新人的,在新人首次签订代理合同后的12个月内,每月按照被推荐人签约时的类别及当月FYC相应计提比例,向推荐人计发推荐新人奖。具体如下:

解约满两年的二次签约人员,签约时年龄、学历符合菁英版条件的签约年龄25-4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若当月FYC达成准星人力及以上标准,其推荐人可按菁英版计提比例计发推荐新人奖。

推荐新人奖发放期间,若推荐人发生职级变动,该奖项继续按上述规定发放。

基本法里有黄金,新人入职除了公司月度的津贴外,还有基本法的新人津贴、创业津贴、培训津贴、推荐新人奖、展业津贴、持续奖等各项利益,后续持续发布学习,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