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等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一)平台管理方面。外卖平台未严格审查入网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导致无证、套证、假证或证照过期的商户上线经营;平台未按规定对入网餐饮商户进行实名登记、监测抽查,或纵容商户通过虚构门店照片、视频、伪造地址,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问题。
(二)“幽灵外卖”问题。包括无食品经营许可、无营业执照,证照不全即上线经营,平台线上公示的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一致,取餐地址非外卖平台上公示的地址等问题。
(三)资质造假问题。包括借用、冒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涉及食品经营许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涉嫌犯罪行为;买卖虚假健康证明等问题。
(四)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问题。包括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长期未清洁,墙壁发霉脱落,环境卫生“脏乱差”,未按规定配备病媒生物防治设施,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生物污染严重等问题。
(五)加工操作规范问题。从业人员加工操作不规范,未按要求佩戴发帽、赤膊加工操作、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生熟不分,食品原材料贮存不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等问题。
(六)食品安全不达标问题。使用来源不明、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或肉类制品,或使用非食品级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问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健康证明过期、伪造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问题。
(八)超范围经营问题。未按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经营项目开展经营,超范围提供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等问题。
(九)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一)反映内容尽量详实,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店铺名称(平台显示名称及实体店招牌)和地址、入驻的网络餐饮平台、违法事实描述,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订单截图、照片、视频等),以便核查处置。
(二)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我局将严格保密反映人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相关信息。
(四)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四、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12315、12345热线。
(二)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
(三)邮箱举报:gkqscj@163.com
(四)来信来访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旧火车站旁),邮编538001。(请在邮件/信件封面注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索举报”)。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监督,积极反映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我局将依法依规及时核查处置,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