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节将至,受东方甄选济源行及王屋山文化旅游节带动,预计节假日期间我市游客激增。为切实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提醒告诫如下:

一、坚守合规底线,强化价格自律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主动加强价格自律管理。不得以价格手段侵害消费者与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正常市场价格运行秩序。

二、落实明码标价,严防价格欺诈

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必须依法依规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清晰醒目,价格调整后及时更新。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服务项目,需在结算前向消费者提供明细清单,列明服务项目、对应价格及总金额。

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坚决杜绝虚假折价、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谎称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高价进行结算,不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标注价格信息。

三、聚焦重点领域,规范价格行为

(一)旅游及相关服务。旅游景区、景点须严格执行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景区内零售商品、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服务均需明码标价,严禁违规设置 “园中园” 门票、强制捆绑销售联票套票等变相涨价行为。

(二)住宿餐饮服务。宾馆、酒店、民宿、餐饮商户要规范明码标价,清晰标注客房、菜品、酒水价格及服务内容。鲜活产品等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表述。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的商品与服务,需同步做好线上明码标价,订单生效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毁约或擅自涨价。

(三)交通停车服务。客运、出租车、网约车、公交等经营主体自觉维护价格秩序。停车收费单位须在停车场显眼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免费时段等信息。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必须严格按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收取费用。

(四)线上线下促销活动。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需真实准确、清晰醒目公示活动信息,限时折价、减价活动要明确标注活动期限。折价减价需标明计价基准,未标明的以本次促销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为准。网络平台促销时,首页显著位置标价不得低于详情页标价。

(五)互联网平台经营。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严格遵守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虚假、误导性价格标注。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户参与促销活动,不得设置不合理价格限制,尊重商户自主定价权。

五一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市场巡查,依法受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对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

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留相关证据,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27日

供稿:价格监督检查科

来源济源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