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正能量岂能"低俗营销",莫让流量冲破价值底线

近日,部分视频平台在推广缉毒等正能量、主旋律剧集时,刻意使用捆绑虐待、大尺度猎奇文案打擦边球,靠低俗化、色情化广告博流量,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表示:正能量剧集岂能用低俗广告博眼球。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观点表态】
各位考官,缉毒民警是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警种之一,他们用血肉之躯筑起禁毒防线,守护着千万家庭的安宁。然而,当致敬英雄的缉毒题材剧集,被低俗广告裹挟着”捆绑””灌药””酷刑”等噱头扑面而来时,这不仅是营销方式的跑偏,更是对英雄的亵渎、对公众情感的伤害、对法律红线的触碰。我认为,这种”正能量配低俗营销”的乱象必须坚决抵制,平台方须以此为戒、守住底线。
第一,低俗营销是对英雄的亵渎,伤害了公众情感与民族感情。
缉毒民警牺牲后往往不能立碑、不能公开身份,他们的付出是”无名”的,他们的故事值得被尊重、被铭记。然而,当”毒枭折磨女卧底”成为广告文案,当”大尺度””酷刑虐待”成为引流噱头,这些本应承载英雄叙事的题材,被粗暴地低俗化、娱乐化。牺牲民警的家属看到这样的广告作何感想?无数默默奉献的禁毒战线工作者看到这样的营销又作何感受?英雄不容戏谑,正能量不是低俗营销的”遮羞布”,这样的广告消费的不只是流量,更是对民族情感和社会正义的践踏。
第二,低俗营销消解了正能量题材的宣传教育功能,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缉毒题材影视作品的初衷,是让公众了解毒品危害、认识禁毒工作的艰巨、理解缉毒民警的牺牲,从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敬畏英雄、支持禁毒事业。然而,当”大尺度””猎奇风”成为流量密码,当血腥暴力、窥私猎奇成为营销噱头,作品的价值导向和宣传教育功能将被严重消解。更令人担忧的是,如果靠低俗营销能获得流量、赢得收益,必将引发行业竞相效仿,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真正沉下心来挖掘英雄故事、传递正能量的作品,反而不受市场青睐,最终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生态和公共利益。
第三,低俗营销触碰法律红线,平台方须承担主体责任。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网络安全法》也要求网络运营者不得传播违法信息,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显而易见,爱奇艺此次的低俗广告已涉嫌违法。事件曝光后,平台虽及时下线了广告,但”第一时间”的下线不能掩盖审核机制的缺位。作为拥有数亿用户的头部视频平台,理应建立严格的广告审核机制,从源头杜绝低俗内容上线,而非等舆情发酵后才”亡羊补牢”。
第四,治理低俗营销乱象,需要平台自查、监管发力、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同发力。
其一,平台方须压实主体责任,把好广告审核”第一道关口”。 建议平台方建立涵盖法务、安全、审核等多部门联合的审查机制,对涉及正能量、主旋律题材的广告投放,实行更严格的审核标准。同时,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对用户举报的低俗广告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其二,监管部门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应依据《广告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此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顶格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例,以儆效尤。同时,探索建立平台广告合规评价体系,将广告合规情况纳入平台信用评价。
其三,行业组织应推动建立自律公约,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影视制作方、视频平台、广告商等产业链上下游应共同签署自律公约,明确广告营销的”负面清单”,划清娱乐表达与低俗营销的边界,共同维护行业生态。
其四,公众和媒体应发挥监督作用,形成舆论合力。 广大网友和媒体对低俗营销行为应勇于发声、敢于抵制,让”博眼球”的营销策略变成”社死”的风险,从而形成良性的社会监督氛围。
各位考官,缉毒英雄用生命守护着我们的岁月静好,我们不能让他们的事迹被低俗广告所玷污。正能量题材承载着价值观塑造的功能,需要”正表达”来传递正能量,而非”歪营销”来博取流量。流量本无原罪,但流量必须向善而行、向美而生、向阳而长。愿我们的影视创作者能始终怀揣对英雄的敬畏之心,愿我们的视频平台能真正扛起社会责任,愿我们的监管执法能形成有力震慑,让正能量与高质量并行不悖,让流量真正成为传播真善美的载体,而非消解崇高、践踏底线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