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五一不涨价、不宰客!康定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示函


【关注】五一不涨价、不宰客!康定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示函

康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我市“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示函

全市各酒店、餐饮、旅游景区、交通等相关行业经营者:

“五一”假期将至,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诚信、透明、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价格行为提示如下,请各经营者严格遵照执行:

一、强化法治意识,坚守经营底线

各经营者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严禁实施价格欺诈、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履行价格承诺,共同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二、规范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

各类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以清晰、规范的方式标示商品或服务的名称、价格、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做到价签齐全、标价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住宿行业:酒店、宾馆等住宿经营者要合理制定客房价格,在经营场所和网络预订平台明确标示各类客房价格及服务内容,宣传信息与实际服务、价格保持一致;对已生效的预订订单,要依法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有偿提供客房用品、洗涤、停车等服务的,需明确标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餐饮行业:餐饮经营者要规范菜单标价,清晰标示菜品、酒水、主食等的名称、价格、计量单位,不得采用“时价”“面议”或违背交易习惯的计价单位等手段模糊表述标示价格,欺诈消费者;不得出现同一道菜品“两套价格”的行为;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旅游行业:景区及周边经营者要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种类、价格、优惠政策及监督举报电话,通票、联票需一并公示游览服务内容;严禁将门票与景区内交通、保险、娱乐设施等自愿消费项目捆绑销售,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景区内商品零售、游乐设施、讲解服务等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零售行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者要规范商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开展促销活动时,明确标示活动期限、优惠范围及规则,严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客运及停车行业:交通运输行业要严格执行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落实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停车场须在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明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其他服务行业:洗车、家政、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要履行价格承诺,严格明码标价,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强化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

各经营者要对照本提示函要求,立即开展价格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承诺不明确等问题,主动消除价格违法行为隐患。

四、强化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

假期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场所,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明码标价不规范、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监督

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消费过程中,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消费凭证、价签照片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希望各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践行诚信经营理念,共同营造“五一”假期安全、有序、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康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供 稿丨市市场监管局

排 版丨廖颖

审 核丨孙学花 

监 制丨李强

新闻热线丨1552050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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