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十六运】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经营安全提示


【护航十六运】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经营安全提示

安全提示

全区各药品经营企业:

保障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顺利举办,筑牢运动员用药安全防线,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兴奋剂条例》及国家体育总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公布2026年兴奋剂目录的公告》(2025年第6)要求,现就全面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管控提示如下:

一、严守经营资质红线

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强化法律意识,严禁违规经营兴奋剂药品。除胰岛素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蛋白同化制剂或其他肽类激素;含兴奋剂药品必须凭执业药师处方销售,严禁向未成年人及非合法用途销售含兴奋剂药品。

二、落实标识警示要求

药品经营企业须在店内柜台、货架、收银台等显著位置张贴含兴奋剂药品 运动员慎用警示标识;销售的含兴奋剂药品,其外包装或说明书上须明确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否则不得上架销售。

三、规范购销渠道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应严格审核供货商资质,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合规;对含兴奋剂药品销售的应进行专项登记,执行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处方留存制度,严禁无处方或超剂量销售;禁止通过网络违规发布、销售兴奋剂药品信息或未经审批销售相关产品。

强化从业人员培训

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反兴奋剂条例》及2026年兴奋剂目录更新内容,重点掌握含兴奋剂药品的识别方法、风险防控措施及违法责任,确保从业人员具备专业判断能力。

五、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对未按规定经营含兴奋剂药品、伪造记录或隐瞒销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药品经营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与体育竞赛公平,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成功举办贡献力量。

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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