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出台:平台七条规矩,条条要命
2026年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8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实施。
《办法》第三条说得很清楚:非金融机构自营的、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都算。
一句话,只要你在互联网上帮金融产品做展示、引流、撮合,你就是《办法》定义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跑不掉。
《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介入销售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适当性测评、贷款额度测评等金融产品销售环节。
翻译成人话:平台只能做展示和引流,不能碰钱,不能碰合同,不能做风险评估。
这条有意思在哪?2022年同城票据网和深度票据网被要求下线买卖撮合业务,官方理由是”业务调整”。现在《办法》白纸黑字写清楚了——不是业务调整,是监管红线,早该如此。
佛家讲”各安其位”——平台的位置是通道,金融机构的位置是信用中介。你想过通道的手碰中介的活儿,最后一定是乱象丛生。
《办法》第十八条:未取得相应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不得在网站、APP及账号名称中使用”金融””融资””贷款””银行””基金””理财””证券””保险””支付”等字样。
现在市面上多少平台名字里带”票”带”融”带”金”?过渡期结束前,该改名改名,该换马甲换马甲。
道家讲”名不正则言不顺”——你没有金融的命,就别穿金融的衣裳。
《办法》第七条: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使用经金融机构审核确定的网络营销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你以为平台改个文案、加句”低利率、低门槛”是帮你营销?违规。出了事,平台跟着赔。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你心里住着那个”我要改一改多赚点”的执念,最后住的不是利益,是麻烦。
《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对从事金融产品营销及相关信息内容生产活动主体的资质、资格核验,在账号主页展示其金融业务资质或职业资格等认证材料名称。
以后在平台上发票据信息的人,必须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有资格证书,平台要验、要展示。验完了,平台还要保存内容供查验。
不是谁都能发票据信息了。你想在这个市场里讨生活,就得有这个市场认可的资质。
《办法》第十三条:不得设置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用算法推荐的,必须提供关闭选项。
那些专门给”征信不好、急用钱”的人推送贷款产品的算法,9月30日之后就是违规。
道家讲”道法自然”——你用算法把人往坑里推,这不是”道”,是”执”。执念太深,早晚要还。
《办法》第十二条: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提供营销服务。
现在很多支付APP里嵌套了贷款入口、理财入口。动了?封。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支付就做支付的事,你想跨界打劫,就要做好被收拾的准备。
《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金融产品营销宣传内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立即停止信息发布服务,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平台不只是”通道”,是”看门人”。发现违规不报,平台跟着倒霉。
你拿着这把门钥匙,就得守好这扇门。不想守,就别接这活儿。
关键问题来了:供应链票据平台、云信类平台,还能做银行客户引流吗?
这是被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也是最该认真回答的一个问题。
能。《办法》允许的引流模式是:展示金融产品信息、为金融机构引流、在显著位置展示金融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在购买环节跳转到金融机构自营平台。
供应链票据平台帮银行引流承兑汇票贴现客户、云信类平台帮银行引流供应链融资客户——这种”展示+跳转”的模式,是《办法》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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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一:引流过程中碰了钱。资金沉淀、支付结算、委托收付——这些一旦沾上,平台的性质就变了,从”技术服务方”变成了”金融机构”,没有资质就是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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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二:引流对象扩大化。原来你的客户有供应链真实贸易背景限定,有区域限定,结果你在互联网上向不特定对象推送,把不该看到的人引过来了——那就是面向不特定对象的网络营销,需要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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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三:用自己的账号发银行的产品。《办法》第十六条说,营销人员必须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如果平台用自己的人、自己的账号替银行卖产品,而没有经过银行正式授权和内容审核——违规。
现在很多供应链票据平台和云信平台,商业模式里有一块叫”撮合”——帮资金方和融资方匹配,从中收手续费。
《办法》第二十条说:平台不得介入销售环节,不得收取与交易挂钩的费用。
如果你的”撮合费”被认定是销售环节的报酬,那9月30日之后,这就是违规收入。
这不是能不能引流的问题,是整个商业模式要不要重构的问题。
这个办法的出台,说明监管对互联网金融营销的清理,已经从”方向性要求”变成了”操作细则”。
两刀之后,还在做的,要么是持牌金融机构,要么是给持牌机构做技术服务的。
这不是监管心狠,这是市场规律。佛家讲”缘起性空”——一切事物因缘而生,条件变了,结果就变了。那些靠信息差、靠通道费、靠打擦边球活着的模式,缘已尽,性已空,该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