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粉丝问了一个开发商促销业务问题:
开发商为了去化大户型,针对性地给出了大户型返现政策:
在某个特定期间,购买大户型的客户,可得到1万元现金返利。
账怎么做?税怎么交?
假设,开发商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是100万,共卖了200套。总合同金额2亿元。销售发票按每套100万开,入账。
开发商会与合作关系好的营销公司签一份类似于“广告服务”的合同,金额210万,开发商打款给营销公司,营销公司再拎200万给开发商,单独存着。开发商收到210万发票后入账;
在达到约定的时点后,开发商给这200位业主付1万,合计200万,单独记着。
业务结束。
“没什么说的,就是这么干的。”你也许也这么想。
但是,这样做会带来两个问题。
一个是把无风险的业务干成了虚开发票的高风险业务。
一个是把业务实际税率给干上去了,徒增经营压力。
为什么呢?
第一,公司的销售收入要按2/1.09=1.8348亿
多交增值税16.5万
多交土地增值税(假设税率5%)9.17万
第二,虽然企业所得税看上去没有增加,但是补税风险是一直在敞开着的。
被稽查的话,补税,滞纳金及罚款三件套,一样不少。
按照现行的税收征管法,税收罚款在应交税款的0.5倍至5倍。
就是说,潜在的风险是:
企业所得税补税210*0.25=52.5万,
最低罚款26.25万
滞纳金另算。
实际多交税款25.67万
潜在交税风险78.75万
合计104.42万!
客户因为合同价没变多交的契税还没有考虑呢!
那我们如何合规地操作这个业务呢?分析之后不难发现:
会计有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合同总额签的是2亿元,但是销售政策里有返现200万。实际的销售金额是1.98亿。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营销政策、退款回单、以及企业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的发票看上去能够证明销售金额。公司的销售收入就只能确认1.98/1.09=1.8165亿。
税务上的证据链往往要求更加严格。而且,实务上,客户在交契税的时候,也许大户型返现没有收到。你想想一下,客户在办理交契税的窗口对着工作人员说:我买房合同上签的是100万,1万是大户型返现,将来开发商要退1万大户型返现给我,所以我手里的发票是99万,我要按99万算不含税价格交契税。
监管单位能让吗?如果让了,这个1万可以被说成2万,或者更多……
所以,在营销政策制定时,多加一条:开发商在和业主签订制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再签一份补充合同,详细约定大户型返现的细节条款。
有的小伙伴会问,监管单位认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合同他们会认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单独签订补充协议是允许的,但需要注意法律效力问题:只要基于双方真实意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补充协议可以对主合同进行细化、变更或补充新事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另外,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补充协议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且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应确保内容公平合法,避免存在欺诈、胁迫或损害购房者权益的情形。
经过分析,做出分析后到这里基本山就可以结束了。
但我们不禁会问,为什么风险大成本高的事儿还有人干呢?
南哥认为以下几个原因不可忽视:
1、原有的“发票不够,替票来凑”的惯性思维使然。
很多“常见”的业务,小到公司车辆的临时停车费,补胎费,大到“业务代办费”,
可以说,这些钱在要花的时候,公司不会因为没有发票回来而有半点犹豫的。
但发票总归是个问题。怎么办呢?多开两张餐费发票或者其他好找的发票。
公司要开展大户型返现业务,钱要给到客户。
没有发票怎么办呢?
同样的操作手法重复上演。
2、现有的方方框框限制了业务操作的“想象力”
房地产的从业者多少都有体会:业务合同要用监管单位给定的制式合同。资金要打到监管单位指定的账户。房价要申请到监管单位备案。土地增值税的审核更是严格。方方面面都会受到约束。
作为消费者,自然欢迎规范地产商按期交房的政策。但是,这种强监管的环境无形中会给房地产从业者戴上一顶紧箍咒。比如说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想加上大户型返现条款?业务说没法改合同。财务有心也无力。
3、开发商缺少激励财务人员的机制。
这个机制包含两方面,一是公司并未给到财务参与业务制定政策的机会。二是财务创造的价值没有被有效奖励。
从税务合规的角度,在现有的税收政策框架内对业务进行规划,使税率达到合理低水平是合法避税。如果是在事后对已完成业务再进行“筹划”,这叫暴力避税。
一个事前参与定方案,一个在事后找补足,性质却截然相反,甚至结局已定,为时晚矣。
从激励的角度出发,公司缺乏对财务人员创造价值的现金激励,财务做了业务模式变更建议,虽然带来了良好的节税效果,但是公司总是认为这是应该做的。主打一个干了是应该的,干错了就要惩罚。
原因知道了,结题之法就自然出来了。不再多言。
总之,南哥分析了实务中财务合规的重要性:用好了,节税数百万,甚至更多。这还仅仅是复杂业务体系,冗长业务链条中的一点。如果汇聚起来,节税的空间非常可观。
财务工作者的价值怎么被看见?怎么被定价?这考验企业管理层的眼光,更考验管理层的心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