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实施!我省规范电力零售市场价格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我省于近日印发《关于2026年规范电力零售市场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探索性出台临时性、阶段性调控措施。《通知》的核心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持续强化市场信号引导与价格机制传导,确保改革红利直达终端用户。相关改革措施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主要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提出,取消零售套餐电价与政府分时电价政策的绑定。这意味着,今后工商业用户与售电公司协商电价时,完全自主决定用电时段的划分和各时段的价格浮动,政府不再设置任何浮动比例限制。这给予了市场主体充分的定价自主权,用电曲线与电价峰谷高度匹配的企业,有望通过谈判获得更具竞争力的定制化套餐,实现精细化管理降本。
为真实反映电力商品在不同时间的价值,《通知》中将零售电价与批发市场现货价格的联动比例上限从原来的20%大幅提升至50%。此举使得批发市场的价格信号能更快速、更充分地传导至零售侧。鼓励用户根据自身用电特性和风险承受能力,灵活选择固定价或联动价等多元化套餐。
防止市场初期价格操纵和不合理牟利,我省借鉴其他省份经验做法,引入了“月度平均批零价差上限价”机制。自5月1日起,对于新签及未结算的零售合同,售电公司的平均批零价差默认上限设定为5.1元/兆瓦时(约合每度电5.1厘钱)。若售电公司通过高价售电获得的平均价差超过此上限,超出部分必须返还给其所服务的零售用户。
江西电力交易中心将统一下架旧套餐,优化平台功能,并常态化披露市场价格及售电公司价差执行情况,提升市场透明度。
政策不溯及既往,但为有需要的市场主体提供了为期近一个月的“改换签”窗口。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需在5月26日前,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有序完成当月合同的协商与更换。
《通知》要求,售电公司要做好用户告知,严禁欺诈、串谋抬价或低于成本恶性竞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采取约谈、移送等措施。
来源:“江西发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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