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营销“网聚蒙自·当燃红河”红河品牌我代言——首届红河品牌互联网推荐官大赛正式通知


新媒体营销“网聚蒙自·当燃红河”红河品牌我代言——首届红河品牌互联网推荐官大赛正式通知

(一)大赛背景和主办方

1.主旨

大赛通过短视频创作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和新媒体从业者用镜头记录蒙自、讲好红河故事,传播红河品牌,传递网络正能量,促进互联网创新创业和新媒体营销人才培养,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产”目标。大赛依托“红河州网络正能量会客厅”蒙自站建设,由红河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区域国别与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和蒙自市新媒体协会组织,红河州委网信办、蒙自市委宣传部及相关部门提供指导。

2.竞赛组织

主办:红河网络正能量会客厅蒙自·红河学院站

承办:红河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区域国别与新闻传播学院、文法学院、农学院、艺术学院;以上各学院团委

协办:蒙自市新媒体行业协会

3.支持

竞赛由红河州九红产业发展协会冠名赞助。

(二).大赛主题

大赛主题为“网聚蒙自·当燃红河”,题材所涉空间范围为红河州、蒙自市。设置以下创作方向:

遇见蒙自方向:城市风光、人文故事、地标打卡等内容;青春校园方向:红院风采、学子故事等内容;红河州乡村振兴方向:助农故事、美丽乡村、特色农产品等内容;红河榜样力量方向:科技服务达人、身边好人、奋斗者故事等内容。

2.大赛作品可选具体题材,可为:

(1)红河州“三千四百年”名片风采

(2)红河州人文地理

(3)红河州地方特色产品品牌、红河九红品牌、蒙自过桥米线等

(4)红河民族边疆发展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成果

(5)红河达人故事:创新创业、科技服务、新媒体赋能

(6)红河本土特色文化与乡愁

3.作品内容类型

(1)创意类:展示创意理念

(2)成果展示类:展示已有成果

4.要求

作品主题健康,题材好,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好红河故事,传播县市风采,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反对低俗、低级红高级黑情况。

(三)参赛对象

面向国内高校学生、来华外国留学生、全社会人士和行业协会等公开征集作品,个人、团队均可报名参加,年龄、职业不限。

(四)时间安排

启动仪式当日发布大赛通知,启动作品征集。在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大赛公告等内容持续进行宣推。作品征集阶段从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6月1日至6月20日进行作品评审(初评+终评)。6月25日在“红河州网络正能量会客厅”公众号公示获奖名单。7月5日(结合后续活动)举行颁奖仪式。

(五)作品要求

1.主题要求:参赛作品需紧扣“网聚蒙自·当燃红河”这一核心主题,深度挖掘并展现红河州品牌特色、自然风光、文化内涵以及人文风情等。作品提交时需附带100字内容简介,简要说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素材选取和核心亮点等,并务必附记联络人及联络用移动电话1个,形式举例:张三,139……..。

2.格式要求:

A.视频尺寸比例:支持16:9(横屏)和9:16(竖屏)两种比例,以适配不同短视频平台的展示需求。

B.视频格式:仅限mp4、mov两种常用视频格式,便于作品的统一处理和播放。

C.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720P HD),推荐1920×1080(1080P Full HD)及以上,确保视频画面清晰细腻,提升观看体验。

D.时长限制:作品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0秒-3分钟(180秒)以内。

E.画面与标识:视频画面需清晰稳定,无明显噪点。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非主办方要求的水印、LOGO、作者署名等标识信息,作者信息仅能在邮件主题和正文中体现,保证作品展示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F.字幕要求:短视频中若使用外语、民族语言等,须配以清晰、准确的中文字幕,确保不同语言背景的观众都能理解作品内容。

3.版权要求:A.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对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B.参赛者应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使用他人素材(如图片、音乐片段等),须获得合法授权,并在提交作品时附带授权证明说明。

C.严禁剽窃、抄袭和一稿多投(指将完全相同或高度相似的作品投给其他同类比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内容要求:

A.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B.作品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避免商业元素干扰作品的主题表达和文化传播。

C.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妨害公序良俗的内容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宣扬暴力、色情、赌博、封建迷信、歧视观念、危害国家安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5.其他要求:

A.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B.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出版、宣传、推广等非商业性使用的权利,使用时将注明作者姓名,尊重创作者的知识产权。

C.凡参赛者,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要求的所有规定。

D.本次参赛作品要求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5.网络话题:#网聚蒙自青春当燃#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来红河我氧你#蒙自市新媒体协会#×××@蒙自市新媒体协会

6.投稿方式:参赛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 776733137@qq.com,格式为“单位+姓名(或团队名称)+作品名称+参赛奖项意向(可选填1-2个)”。

(六)评审标准

1.作品得分结构

由评审组评分及展播得分两部分组成,评审组评分80分、展播得分20分,作品得分=评审组评分+展播得分。

2.评审规则评审组根据作品的主题契合度、创意创新性、拍摄质量、内容完整性等标准进行评选。召开评审会议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评审过程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制定详细的评审流程:

(1)初筛:评审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剔除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如格式错误、内容违规等。

(2)评分:评审组成员根据通用评分标准和专项奖项评分标准,对通过初筛的作品进行独立评分。评审组成员评分=(通用评分+专项评分)/2×80%。评审组评分=评审组成员评分取平均分。

(3)讨论与复核:评审团成员对评分存在较大差异的作品进行集中讨论,必要时进行复核,确保评分的准确性。

3.评审评分标准

(1)通用评分

A.主题契合度(20分):作品是否紧扣主题,准确传达活动核心精神。

B.内容价值与文化内涵(30分):内容是否健康向上,具有正能量;是否真实、生动地展现红河州相关文化(民俗、风光、人文等);是否体现文化深度、民族特色或时代意义。

C.创意与创新(20分):构思是否新颖独特,表现形式是否有创新(如叙事角度、拍摄手法、剪辑技巧等)。

D.拍摄与制作质量(20分):画面构图、光线运用、镜头语言是否专业;剪辑是否流畅、节奏感强;音效(含音乐、环境音、配音)是否清晰、恰当;字幕(如需)是否准确美观。

E.整体感染力与传播力(10分):作品是否具有吸引力、感染力,能否引起观众情感共鸣,具备良好的传播潜力。

(2)专项评分

A.最佳创意奖:a.构思新颖度、形式创新性、技术运用、主题表达效果、创意构思(40分):视角独特,构思巧妙,形式新颖(如动画、特效、混剪、实验手法、反转等),突破常规。b.创新实现(40分):创意点得到有效执行和呈现,技术运用(如拍摄、剪辑、特效)服务于创意。c.创意与主题融合(20分):创新形式是否成功服务于主题的表达和深化。

B.最佳人气奖:a. 传播吸引力与话题性(40 分):内容抓人、节奏明快、开头吸睛,自带传播点,易引发观众停留、互动与分享,具备强网感与话题潜力。b. 互动效果与观众认可度(40 分):点赞、评论、转发、收藏数据表现突出,评论区氛围正向,观众参与度高,真实反映作品受欢迎程度。c. 主题传递与正向影响力(20 分):在高传播的同时清晰传递红河故事,弘扬正能量,无低俗引流,内容健康、符合公序良俗。

(3)展播得分评审组评分前20个参赛作品参与展播,展播平台为赛事组委会指定抖音号,展播得分由阅读量、点赞量、评论量和转发量组成(计作品展播24小时数据)。展播得分=(阅读量得分+点赞量得分+评论量得分+转发量得分)×20%。展播作品不得恶意组织刷分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

A.阅读量(25分)20-25分:作品展播期间总阅读量达到50万及以上。阅读量数据需真实有效,能充分体现作品的广泛传播度和高关注度,说明作品在吸引观众点击观看方面表现卓越。

15-19分:总阅读量在10万至49.9万之间。作品有一定的传播范围,能够吸引较多观众观看,但相比高分段作品,在传播力度上稍显不足。

10-14分:总阅读量在10000至99999之间。作品阅读量处于中等水平,表明作品有一定的吸引力,但传播范围有限,未能引起大规模关注。

5-9分:总阅读量在1000至9999之间。作品阅读量较低,说明在吸引观众点击方面存在不足,传播效果欠佳。

0-4分:总阅读量在999以下。作品几乎没有产生有效的传播,未能吸引足够的观众观看。

B.点赞量(25分)20-25分:作品获得的总点赞量达到10000及以上。高点赞量反映出观众对作品的高度认可和喜爱,作品在内容、创意、表现形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能够引发观众的情感共鸣。

15-19分:总点赞量在5000至9999之间。作品得到了一部分观众的认可,有一定的受欢迎程度,但在整体吸引力上还有提升空间。

10-14分:总点赞量在1000至4999之间。点赞量处于中等水平,说明作品有一定的亮点,但未能获得更广泛观众的青睐。

5-9分:总点赞量在100至999之间。点赞量较低,表明作品在吸引观众认可方面存在不足,缺乏足够的亮点和吸引力。

0-4分:总点赞量在99以下。作品未能获得观众的有效认可,吸引力较弱。

C.评论量(25分)20-25分:作品的总评论量达到5000条及以上,且评论内容多为积极正面、有深度的交流,如对作品创意的赞赏、对红河州文化的探讨等。丰富且高质量的评论体现出作品具有较强的互动性和话题性,能够引发观众的广泛讨论和参与。

15-19分:总评论量在1000至4999条之间,评论内容以正面交流为主,但深度和丰富度稍逊。作品有一定的互动性,能引发部分观众的讨论,但话题性不够强烈。

10-14分:总评论量在500至999条之间,评论内容较为简单,多为表情、简短赞美等。作品互动性一般,观众参与讨论的积极性不高。

5-9分:总评论量在100至499条之间,评论数量较少,互动效果不佳。作品未能有效激发观众的评论欲望。

0-4分:总评论量在99条以下。作品几乎没有引发观众的评论,互动性极差。

D.转发量(25分)20-25分:作品的总转发量达到5000次及以上。高转发量体现出作品具有极强的传播力和分享价值,能够被观众主动传播到更广泛的社交圈,极大地扩大了红河州的影响力。

15-19分:总转发量在1000至4999次之间。作品有较高的分享度,能被一部分观众主动转发,传播范围有一定扩展,但相比高分段作品稍显不足。

10-14分:总转发量在500至999次之间。转发量处于中等水平,说明作品有一定的分享价值,能引发部分观众的转发行为,但传播力度有限。

5-9分:总转发量在100至499次之间。转发量较低,表明作品在激发观众转发欲望方面存在不足,分享价值不够突出。

0-4分:总转发量在99次以下。作品几乎没有被观众转发,传播力极弱。

(七)公示

获奖作品在红河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微信公众号和相关网络正能量会客厅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网民对公示作品知识产权质疑举报。公示结束优秀作品将适时向官方媒体平台推送。

1. 受理机制

(1)明确受理渠道:在获奖作品公示页面显著位置公布专门的质疑举报邮箱,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信息,确保举报渠道畅通。

(2)限定受理时间:质疑举报需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人需在举报材料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涉嫌抄袭的原作品链接、证明侵权的截图等),确保举报信息真实可查。

 2.核查流程

(1)初步审核:收到举报后,大赛组委会在2个工作日内对举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举报内容是否明确、证据是否初步有效。若材料不全,通知举报人在1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未补充视为无效举报。

(2)成立核查小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大赛组委会抽取3名与该作品无利益关联的人员组成核查组,负责深入调查。

(3)全面调查:核查组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A.若举报涉及抄袭、侵权:对比举报材料中的证据与获奖作品,确认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联系被举报作品作者,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B.若举报涉及数据造假(如刷赞、刷转发):联合平台技术人员核查作品后台数据,分析数据增长曲线是否异常,判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C.若举报涉及内容违规:重新审核作品内容,确认是否存在违反大赛规定的妨害公序良俗等情况。

 3.处理方式

(1)举报不成立:经核查,若举报内容不实或证据不足,维持原评审结果。由核查组向举报人发送书面说明,解释核查过程和结论。

(2)举报成立:

A.若作品存在轻微违规(如数据异常但情节较轻):取消该作品所获奖项,成绩作废,从候选作品中按得分顺延递补获奖作品。

B.若作品存在严重违规(如抄袭、内容违法):除取消奖项外,将作者列入大赛黑名单,禁止参与后续相关活动。同时,在官方平台公布处理结果,说明违规事实和处理依据。

 4.结果公示

核查处理完毕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过“红河州网络正能量会客厅”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最终结果执行;若有新的异议,需提供新证据,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二次核查,二次核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八)奖项设置

公示期结束,由蒙自市新媒体协会联系作者进行集中兑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个人所得税按税务部门要求执行。若某一奖项无足够数量或质量的达标作品,该奖项可空缺。         

特等奖1名,奖励价值2400元红河州农特产品大礼包并颁发证书;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1200元红河州农特产品大礼包并颁发证书;二等奖3名,各奖励价值600元红河州农特产品礼包并颁发证书;三等奖5名,各奖励价值200元红河州农特产品礼包并颁发证书;优秀奖10名,各奖励价值30元红河州特色伴手礼;最佳创意奖1名,奖励价值300元农特产品并颁发证书;最佳人气奖1名,奖励价值300元农特产品并颁发证书。

奖品选用红河州九大农产品(九红)及蒙自特色产品,体现地方特色,实现“以赛促产、以奖助农”,礼包以在九红甄选小程序使用的代金券形式颁发使用。

(九)作品展示与传播

大赛通知、入围作品、获奖名单在“红河州网络正能量会客厅”公众号发布。优秀作品和获奖作品在“红河州网络正能量会客厅”视频号系列展播。在红河学院校会客厅组织优秀作品展映活动。特别优秀作品推荐至省州级媒体平台。

(十)配套活动

大赛期间组织1至2场短视频创作培训,可与启动仪式后培训联动。

 END 

来源| 赛事组委会

排版| 龚愿明

一审| 蒋静梅

二审| 尹青华

三审| 李发

运维|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通讯社(商通社)

往期回顾

1.2026年红河学院“五院联合”学生就业、实习双选会邀请函

2.点亮职业灯塔,赋能青春远航——经济管理学院商职讲坛第四十五讲圆满落幕

3.经济管理学院青志队2026年度总结暨换届大会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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