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消费公平!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倡议

2026年“五一”长假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庄河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向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发出如下提醒倡议: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要从维护庄河文旅形象、企业良好声誉和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共同营造诚信公平、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停车场要严格执行价格管理规定,落实价格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其他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自主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要以显著方式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通过互联网、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应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对已生效的订单、合同,不随意违约、毁约、降低承诺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擅自提高价格等。确因不可抗力无法履约的,应按照订单、合同约定,足额赔付相关费用。
各经营者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对消费者的价格异议和投诉,要耐心做好解释,积极化解纠纷矛盾。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多收价款的,应及时退还,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对照以上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各相关行业协会要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规范协会成员依法诚信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查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融媒体编辑丨黄健
责任编审丨贾滨榕 杨耀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