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和计量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和计量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相关经营户: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价格和计量监管,规范旅游行业经营者价格和计量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就全县各旅游市场经营者价格和计量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各景区景点应当在景区入口、售票处等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收费公示要体现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内容)、收费标准、优惠政策、监督及投诉电话等,明码标价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公示之外的任何费用。

三、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相关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四、经营者之间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县域内各餐饮饭店、酒店、宾馆、停车场等服务价格,要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或收费公示,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市场价格及计量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欺诈、短斤少两、计量作弊、计价不公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妥善留存票据、照片、视频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政务服务投诉举报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线上反馈,我局将依法及时受理、快速核查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望全县各经营者高度警醒、严格自律、立即自查、规范经营,共同守护靖边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让全县人民与广大游客平安、顺心、满意地欢度五一佳节!

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