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消费提醒告知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消费提醒告知

广大化妆品经营者、消费者: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化妆品消费环境,现就节假日及日常化妆品经营、消费相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致广大化妆品经营者:严守合规底线,规范经营行为

1.严把进货查验关

严格落实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资质、产品注册备案凭证、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确保产品来源可溯、资质合法坚决杜绝购进、销售无注册备案、来源不明、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化妆品。

2.规范产品经营管理

严格按照化妆品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存放产品,定期排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破损化妆品;不得经营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严禁标注或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特效美白祛斑”等违法内容,不得利用节日促销进行虚假打折、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3.规范促销经营行为

日促销活动需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严禁以“赠品、试用装”名义销售不合格化妆品,赠品化妆品需与正品同等质量标准,确保产品合法合规。

4.落实主体责任意识

强化化妆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熟悉化妆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化妆品经营安全。

二、致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依法维护权益

1.谨慎选购化妆品

通过正规商场、超市、专卖店、合法电商平台等渠道选购化妆品,切勿购买无固定经营场所、来源不明夸大宣传的低价化妆品购买前仔细查看产品标签标识,确认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完整清晰,优先选择适合自身肤质的产品,不盲目追求高价、网红产品进口化妆品必须有对应的中文标签,儿童化妆品认准小金盾标识,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或“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注册/备案信息,查不到的不要购买

2.警惕虚假宣传陷阱

理性看待化妆品功效宣传,对宣称“速效美白七天祛斑药妆”“医学护肤等夸大功效、虚假宣传的产品提高警惕,普通化妆品不具备医疗功效,避免因轻信虚假宣传购买不合格产品,损害自身健康。

3.科学使用化妆品

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尤其是敏感肌人群,建议先做皮肤敏感测试,无不适反应后再正常使用;妥善保管购买凭证,包括购物小票、发票、支付记录、产品包装等,若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皮肤瘙痒、红肿、皮疹等不良反应,立即停止使用,留存好相关产品及证据及时就医并上报我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4.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如发现购买的化妆品存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标签违规、虚假宣传等问题,或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化妆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全力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希望广大化妆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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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余丽娜
审核:李娅杉
签发:罗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