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

  为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证照管理、经营范围、食材质量、宣传合规等关键环节,严查各类违法案件,以案释法,督促网络餐饮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公布2026年度(第一期)典型案例。

案例:三原县某老火锅饭店经营过期食品案

2026年1月7日,三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三原县某老火锅饭店后厨存放7袋已过期炸腐竹(生产日期 2025年10月19日,保质期30天),该批次产品共购进 25 袋,过期后仍然销售。当事人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结合初次违法、积极整改等情节,依法对该餐饮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永寿县小吃店虚假宣传案

2026年1月19日,永寿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反映某小吃店骨肉相连商品详情页标注主料为猪肉,实际原料为鸡胸肉、胸软骨,无猪肉成分。经查,当事人因审核疏漏导致虚假宣传,截至案发销售72单,违法所得144元。该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餐饮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长武县牛肉面馆超许可范围经营案

2026年3月19日,长武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局网络检测通报,查实辖区某牛肉面馆超许可范围经营凉拌牛肉(冷食类食品)。该行为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对该餐饮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乾县小吃店、汉堡店一址多证违法案

2026年4月15日,乾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发现乾县某汉堡店、某小吃店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地址均为同一地址。其中,汉堡店证照有效、合规经营;小吃店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地址不符,属“一址多证、证照与实际地址不符”违法情形,违反《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一址一证”原则,依法对该餐饮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秦都区饮品店证照过期经营案

2026年4月16日,咸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秦都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秦都区某饮品店现场检查,发现其《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月1日,检查时已过期仍继续经营。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该餐饮单位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