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及广告宣传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五一”劳动节假期将至,为切实规范节日市场价格和广告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经营者守法诚信、公平竞争,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及广告宣传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价格自律,规范广告发布,严格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明码标价,做到清晰透明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须及时更新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做到明码实价、公开透明。
三、严禁价格违法,做到诚信促销
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景区景点、交通出行、线上平台等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必须合法合规。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误导性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严禁强制消费、捆绑收费、变相涨价、价外加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四、规范广告促销,杜绝误导消费
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节日促销、打折清仓活动时,严禁使用“清仓处理最后三天、最后一天、搬迁倒闭、转行清仓、门店转让”等虚假夸大、误导性营销用语,不得长期悬挂设置“限时清仓、结业甩卖”等宣传标语,不得以常年虚假限时、虚构停业倒闭、虚构搬迁转让等套路制造消费情绪、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对商品质量、性能、产地、规格、功效、库存数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借助节日促销捏造散布不实信息、诋毁同行、恶意竞争。凡户外招牌、门店LED屏、海报横幅、朋友圈、短视频等线上线下所有宣传载体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合规、有据可依。
五、立即自查自纠,主动整改规范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要立即开展价格及广告宣传行为自查自纠,全面规范标价、促销、收费等行为,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自觉做到合规经营。
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五一”节期间加大市场整治和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整治常年虚假清仓、虚构限时结业、误导性促销宣传、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一 审:张琬萍
二 审:王世芮
三 审:万中山
来 源: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尊重作者权益,共同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如侵犯原作者权益,我们将及时做出标注或删除。

靖远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