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新规重磅发布,详细研究完,我们心里有谱了!

不得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低利率”“无成本”等诱导性用语;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对从事金融产品营销及相关信息内容生产活动主体的资质、资格核验,并在金融产品营销类账号主页展示其金融业务资质或职业资格等认证材料名称,对于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及时采取暂停提供相应领域信息发布服务、关闭相关账号等处置措施。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金融产品营销宣传内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立即停止信息发布服务,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任何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或未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中使用“金融”“融资”“贷款”“借钱”“典当”“银行”“交易所”“交易中心”“资产管理”“基金”“理财”“财富管理”“投资顾问或咨询”“证券”“期货”“股权众筹”“保险”“商业保险年金”“信托”“财务公司”“支付”“清算”“结算”“征信”“信用评级”“外汇”“货币兑换”等涉金融属性字样或者内容。
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对营销行为的规定有:
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从上面的表述来看,做自媒体不能有营销行为,但是可以输出观点和看法,只要没有完全堵死,就还有机会。
以上规定对于需要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开展助贷业务的朋友是特别严重的打击,包括我们“花生卡神”微信公众号,这段时间我们都需要重新定位,把一些以前可能涉嫌违规的内容进行处理,争取能平安度过这次危机。
以后公众号不能有营销金融产品行为,只能分析、讨论政策和形势,做一个纯自媒体,减少业务。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不仅对助贷有大影响,对许多金融机构影响也非常大,比如有规定: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以后支付宝花呗、微信分付、京东白条、抖音月付等信用支付产品有可能会退出历史舞台。
这次新规也给我好几个月的缓冲期,每个身在其中的个人或金融机构,都要认真研究学习,做出相应的改变,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这次新规带了巨大危机,同时也带来新的机遇,就拿公众号来说,一些不正规的内容和账号会被限制,而正规的内容会有更多增长空间和发展机会。
关键是看怎么应对和处理,而且,近年来,我们已经减少了许多营销内容,专注有价值的内容输出,对我们来说也许是新的机会!
总之,从现在起,我们要更加规范内容输出,只做内容不做营销!
未来,希望每一个金融自媒体人都能越来越好,包括我们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