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重要民生商品、重点物资及旅游市场价格平稳有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现就规范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强化价格自律,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二、依法规范明码标价行为。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必须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标价签、价目表应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严禁实施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稳定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药店等涉及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及药品、医疗用品的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切实保障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
四、规范各类促销价格行为。商场、超市等零售经营者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对降价销售商品,须保留降价前七日内实际销售记录及相关资料,以备核查。严禁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促销手段实施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规范重点行业价格管理。宾馆、饭店、景区、交通等行业经营者,应通过醒目方式公示价格信息。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导游服务、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要求,规范景区内经营摊点价格行为,严禁欺客、宰客;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应严格遵守核定价格及优惠减免政策,按标准收取服务费用,自觉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六、强化行业自律引导作用。各行业协会及相关组织应积极履行引导职责,督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共同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环境。
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