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和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和犯罪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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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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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征集内容
线索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等经营资质;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地址不一致;证照过期或已注销后仍继续经营。
(二)借用、冒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备案)。
(三)线上未公示信息或公示信息不真实,网店名称和实际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不一致。
(四)无堂食外卖经营者在平台公示资质信息不完整不规范,上传的经营地址和门店照片与实际不符。
(五)经营环境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
(六)使用来源不明、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非食品原料。
(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健康证过期或者伪造健康证明。
(八)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配送过程食品受到污染;配送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时,未按规定采取相应贮存、配送措施。
(九)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管理缺失、责任悬空。
(十)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假劣食品。
(十一)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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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提供方式
(一)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方式:
1. 电话举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2. 网络举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站、APP、小程序)、“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https://spjb.samr.gov.cn,以及各地举报平台提交线索。
3. 信函举报: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信函,信封注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和犯罪问题线索举报”。
(二)公安机关受理方式:
1. 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
2. 信函举报:邮寄至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四川省公安厅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邮编: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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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征集说明
(一)请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涉嫌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订单截图等)和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二)举报人需提供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反馈处理结果。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严禁恶意举报、诬陷诽谤,对虚假举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消费者、外卖小哥、从业人员等,向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提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和犯罪问题线索。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来源 | 天府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