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违法线索的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线索。

征集范围

(一)生产、销售无3C认证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自2025年12月1日起,不符合3C认证要求、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2025年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必须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2025年11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二)销售(维修)单位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改装动力装置(如:加装电池、更换大容量电池、换大功率电机等)或者拆除、改装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等更改技术参数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销售(维修)单位在电动自行车上搭蓬、加装车筐、安装挂架、加装或者改装座位等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行为;

(四)生产、销售和维修单位其他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征集方式

(一)通过全国12315网站(www.12315.cn)或微信小程序“全国12315平台”举报;

(二)拨打12315和12345举报。

征集说明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线索征集,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为使反映线索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鼓励实名举报,详细提供问题线索相关事实、证据材料及联系方式,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不得恶意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经查实的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日


编辑 | 彭棣、钟诚

审核 | 吴敏

来源 |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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