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继续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十五五”:继续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文 | 陈乐一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并在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等方面作出部署。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是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举措。

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实施,对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全面部署。三年多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稳定有力,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一系列工作安排压茬推进,多措并举,已取得积极成效。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规则不断健全,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显著增强,国内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跨领域流动明显增强,商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交易成本持续降低,反垄断监管力量进一步充实,公平竞争意识深入人心,全国统一大市场“四梁八柱”基本建立,为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实践中还面临一些堵点和卡点,存在一些障碍、掣肘。例如,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经营主体对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领域规制不统一问题反映强烈,一些权力机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行业和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有的地方“政策洼地”比拼、产业盲目跟风等现象依然存在;仍有地方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设置不当条件;要素资源市场发育相对滞后;等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重道远,是攻坚战、持久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为“十五五”时期继续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十五五”时期,要标本兼治、立破并举、长短结合,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步步为营,系统推进,努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更大实效和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进。要针对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聚焦重点难点,围绕“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统一大市场建设点多面广,涉及方方面面,面向“十五五”,继续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找准工作着力点,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切实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核心原则和客观要求,要深刻认识公平竞争政策在纵深推进统一大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坚持在竞争面前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筑牢公平竞争这一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石;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引导商家在规则的“擂台”上竞技,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性生态。

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除壁垒、护公平,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约束力和权威性;依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坚持审查范围的全面性,确保应审尽审;统一审查标准,充分释放公平竞争审查激发市场活力的制度成效,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企业竞争行为,坚持优胜劣汰;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引导企业从低价竞争中抽身转向比拼技术;强化创新驱动,有效遏制低价无序竞争,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从“内卷式”竞争转向“创新竞争”“质量竞争”,以公平竞争取代无序竞争,让市场回归公平竞争的本源。

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规范企业信息公示行为,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优先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率先实现区域市场一体化,是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必然要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与目前的区域发展战略并不矛盾,并不是要搞去区域化的大市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空间上要以区域市场为基础和基本单元,以区域市场一体化为手段,遵循“区域—全国”的发展逻辑和渐进式路径,推动区域市场走向边界模糊、融合,促进各个区域市场之间的开放和联通,以区域市场一体化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加大先行先试探索力度,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率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带来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以更多的典型示范引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是我国的重点区域市场,这些重点区域率先实现市场一体化,具有先行探路、辐射带动、引领示范作用,能够促进周边地区统一大市场建设,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充分体现“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跨行政区合作,加强省际交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交界地区经济发展,破除行政边界化思维,健全区域间规划统筹、产业协作、利益共享等机制。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依托城市群,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这一表述揭示了财税体制在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被广泛认为是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只有进一步完善财政利益的分配格局和考核激励机制,才能真正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财税体制改革最主要的是三方面:预算改革、税制改革、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改革。

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健全预算制度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石,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标准科学的预算制度。零基预算改革有助于推进现代预算改革,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开展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强化预算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为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基础。

深化税制改革,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简化税制,降低税收负担。完善地方税、直接税体系,健全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禁各地区擅自制定违法违规或影响公平竞争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制度需要同新业态相适应,新业态与科技创新紧密相关,税收制度的设计也应积极鼓励科技创新。税务部门要积极作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增强税费政策的确定性、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税费服务的便利性,推动企业跨区域迁移和经营便利化,为企业优化长远布局创造良好条件,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总体要求,推进税收法制建设,加强税收立法,加强税收执法标准的统一,提升税收司法的公正度。深化税收大数据运用,树牢“以数治税”理念,更好发挥“以数治税”多重效能,积极探索“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新模式。

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建立一套能够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转移支付体制。

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规范政府行为是四中全会部署的一个重点。当前仍有一些地方在发展中搞违规招商、地方保护等,只算本地“小账”,不顾全局“大账”,深陷唯GDP、“一亩三分地”等思维误区,这种短期主义、功利主义行为严重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其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偏差和“政绩冲动”。因此,一定要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纠治政绩观偏差。要强化对干部的引导,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发展方向,引导地方服务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改进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明确界定地方领导的权责,构建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考核体系,把地方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机制。

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坚决纠正利用隐性壁垒实施地方保护行为,着力打通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堵点和卡点,拆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合理的制度“篱笆”,做好“减法”。地方政府要在比较优势的发挥中找到突破口,避免过度同质竞争,坚决破除地区间的“诸侯割据”和“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力戒形成新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要弱化地方政府构筑区域壁垒和进行地方保护的动力,淡化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速度目标,优化地方政府目标管理。

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实践,各地区要不断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来提升竞争力,要从比拼优惠政策补贴力度向比拼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转变,不能通过制造“政策洼地”来短暂吸引经营主体。有效遏制政府采购招标乱象,重点整治最低价中标、以次充好、利益勾连等突出问题。抓好地方违规招商引资问题整治,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政策指导,遏制招商引资乱象,防止招商引资过度竞争行为。

建设高效顺畅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高标准联通市场设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市场与流通的概念紧密相关,是相通的,统一市场与商品流通自然也是紧密联系的,因此统一大市场进程中要着力抓好流通体系建设,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进一步推动城市商业转型提质,完善城市商业布局体系,打造一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发展特色商业街区,扩围升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网络。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冷链配送中心、物流中转基地等流通设施建设。加快高标准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各环节高效衔接,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加强高效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强化跨区域、跨领域应急物流协调组织。加强对跨境物流的服务保障,支持跨境电商和海外仓发展。持续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推动多种运输方式协同联动,加强公铁水空等各类交通设施衔接、标准协同、安检互认,支持构建国家级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促进电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畅通,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

(作者为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报告》2025年第19-20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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