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未经你同意商家再发营销短信就是违法


5月1日起,未经你同意商家再发营销短信就是违法

5月1日起,未经你同意商家再发营销短信就是违法

5月1日起,新修订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划下红线:未经用户明示同意,任何商家不得发送商业短信。这一新规直击长期困扰大众的“垃圾短信”痛点,引发全网热议。

长期以来,无价值的强营销短信严重挤占了正常的通信空间。上海市消保委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76%的消费者表示经常收到垃圾短信。许多网友吐槽,特别是在电商大促期间,手机收件箱沦为商家的“广告牌”,不仅内容繁杂,还经常混在验证码和取件通知中,一不小心就会导致重要信息被淹没。更令人头疼的是,很多人尝试回复“TD”退订,结果不仅无效,反而可能引来更多不同号码的骚扰。

新规通过强化“明示同意机制”及“举证责任”倒置,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这意味着,短信发送方必须提供并留存用户明确表示同意的凭证(需保留6个月以上),否则即属违法发送。

当然,新规能否根治乱象还需时间检验。专家建议,治理的核心在于增加违法成本与运营商的严格落实。电信运营企业需从技术上强化“垃圾短信”识别的精准性,监管部门则应加大惩处力度。专家特别提出可建立黑名单机制,一旦发现违规企业,直接禁止其发送权限,从源头斩断垃圾短信的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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