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万!湟源推出自媒体宣传营销奖励办法


为充分发挥县域国企及民营企业在文旅宣传推广中的积极作用,有力提升湟源县“唐蕃古道 日月湟源”旅游品牌影响力,根据《湟源县乡村振兴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内容
本奖励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万元,专项用于激励县域国企及民营企业作为创作者以推介展示湟源特色文旅资源产品为主要内容,包含湟源县自然风光、文物古迹、非遗技艺、旅游线路、企业文化、特色产品推介等;标题含有“唐蕃古道 日月湟源”“湟源文旅推荐”或能够体现湟源县域特色的内容名称等文字,且正面、积极的作品,不断凝聚企业力量助力湟源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奖励对象

1.发布主体:依法注册的县域企业(湟源县国企及民营企业)。
2.发布平台: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微信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微博、小红书、B站等新媒体平台。
(二)作品标准

1.作品标准:企业创作者积极参与宣传推广湟源文旅,按照要求发布湟源文旅相关的图文或视频作品。图片:统一为彩色JPG格式、大小不小于2M;视频:要求原始画面,视频尺寸分辨率横屏为1920×1080以上,竖屏为540×960以上,画面稳定,画质清晰,无水印、无L0G0。满足评奖标准的作品可进行申报,并经审核评定后,实施事后奖补,作者账号必须进行实名认证,申报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2.内容标准:图文、视频中须有对湟源文旅资源或产品进行说明的文字简介或配音说明,留言、讨论区内的无效。作品须立意新颖、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具有艺术性、观赏性和传播性。
(三)奖励标准及类别


短视频宣传奖
作品要求:原创单条宣传短视频,时长≥30秒,内容需涵盖湟源县旅游资源及“吃住行游购娱”要素,画面清晰、导向积极。
奖励标准:
单个平台点赞量≥100次或观看量≥2000次奖励200元/条;
单个平台点赞量≥500次或观看量≥4000次奖励500元/条;
单个平台点赞量≥1000次或观看量≥6000次奖励1000元/条;

新媒体图文创作奖
作品要求:原创宣传文章,字数≥100字,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需深度挖掘湟源县旅游文化内涵,点赞、阅读量以作品提交申报时的页面数据为准。
奖励标准:
单篇阅读量≥1000次,奖励500元/篇;
单篇阅读量≥2000次,奖励1000元/篇;
单篇阅读量≥3000次,奖励1500元/篇;

传播覆盖奖
新媒体运营:年度原创宣传内容超100篇且单平台粉丝增长最高的企业,给予3万—5万元流量补贴。
跨界联动:与3家以上企业开展联合宣传,产出传播现象级作品的(原创内容单条阅读量破5万或引发国家级主流媒体转载的)各奖励1万元。
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材料

每年11月1日—10日填写年度作品申报材料:
1.《湟源县自媒体宣传营销奖励申请表》;
2.企业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作者账号主页截图、作品链接、作品数据截图,含发布时间、点赞量、阅读量等(点赞、阅读量以作品提交申报时的页面数据为准);
按照“作品名+平台+奖项+企业名称”的结构重命名文件,打包发送至湟源县委宣传部审核邮箱hyxcbyx@126.com,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楼2楼202宣传部综合室,联系电话:0971-2432775。
(二)审核流程

初审:由湟源县委宣传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查,剔除数据异常或内容违规作品。
复审:组织县文旅局、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联合评审作品传播效果、社会影响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拟奖励名单。
奖金发放与监督

(一)发放原则


作品申报与奖励规则:
奖金按“先申报先得”原则发放,同一作品不重复奖励;发生以下情况按照互动数据从高到低排序作为奖励依据。同一作者原创的多条作品,不论发布平台,每年最多奖励12条;同一作者原创的相同内容作品即使在多个自媒体平台发布的,只奖励一次;同一作品由多人共同创作并在各个媒体发布的,只奖励一次,奖励由共同创作人自行分配。

奖金上限滚动机制:
当某类别奖金达到上限时,后续申报作品自动转入下一评审周期。

税前金额与税务声明:
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二)法律责任


内容导向与真实性要求:
创作者应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及时传播真实客观、观点鲜明的信息内容,拍摄内容真实,不过分夸大虚构。

作品版权与侵权责任声明:
申报图文及视频作品的版权属于作者本人,作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并签署版权承诺书。同时应保证相关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所有发布内容不得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如因此产生的侵权或其他纠纷,由创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获奖作品使用权归属:
湟源县委宣传部免费享有获奖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在征求作者同意、注明作者的情况下可以在湟源融媒宣传矩阵进行展示,并有权用于出版画册、邮折、明信片、办展及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财经违规行为处罚机制:
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等相关法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虚假行为惩戒规则:
对刷量、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并追回奖金;
附则

(一)凡申报奖励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办法之所有规定。本活动由湟源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限定的奖励金额超过上限时,兑换奖励的作品按申报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先报先得,总额20万元奖金发完为止,后申报者不得以此为由发起诉讼。
(三)奖金发放最终解释权归湟源县委宣传部所有。
附件:湟源县自媒体宣传营销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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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一鸿
责编:张 力
审核:高 琴
监制:李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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